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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区域规划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3-000003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6-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

临沂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

2023-06-14   作者: 点击数:  

目录 - 3 -

一、“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及“十四五”发展形势 - 4 -

(一)“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 4 -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 5 -

二、总体要求 - 6 -

(一)指导思想 - 6 -

(二)基本原则 - 7 -

(三)规划目标 - 7 -

三、重点任务 - 7 -

(一)加快木业-冶金-建材等上下游产业新旧动能转换 - 7 -

(二)促进压煤减碳-气化临沂-清洁用能等转型发展 - 11 -

(三)推进公转铁-绿色运输-油品质量等低碳交通建设 - 14 -

(四)提升扬尘治理-秸秆利用-氨逃逸等-精准管控手段 - 18 -

(五)实施木业板材等传统行业突破性技改升级 - 21 -

(六)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 - 23 -

(七)健全预警应急响应,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 26 -

(八)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实施精准科学治污 - 27 -

四、保障措施 - 28 -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规划,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为积极推动碳中和、碳达峰工作的开展,加强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按照《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根据国家和省厅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和修编。

一、“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及“十四五”发展形势

(一)“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圆满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相比2015年,2020年临沂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分别改善31.9%、37%、62.5%、22.7%,其中,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突破50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进入“40+”时代。

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1天,优良率63.1%,较2015年提高9.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8天,较2015年减少25天,以PM10、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2.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

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5.31%、23.54%,单位GDP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1%,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1.污染特征分析

临沂市现阶段主要污染特征从煤烟型向煤烟型与机动车污染共存的新型大气复合污染转变,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及PM2.5、PM10和NO2浓度仍然较高。中心城区及其西北部和东部等区域显著高于其他区域。

PM2.5和PM10主要来源于移动源和扬尘源;NOx排放源主要为工业源和道路移动源,其中工业源主要为火电、钢铁、焦化、水泥、建陶等行业;VOCs主要来源于工业源和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其中工业源主要为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板材加工等。

2.“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四大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调整。临沂市产业结构以能耗高、污染重的钢铁、焦化化工、建陶、建材等为主导行业,产业结构转型任务艰巨。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两高”行业煤炭消费量较高、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率低、主城区未全部实现集中供暖、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较低。交通结构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建设进程较为滞缓。建筑施工工地多、物流运输强度高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持续存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完成治理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遇瓶颈。2020年临沂市PM2.5、PM10虽达到既定年度目标浓度,但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NOx、O3浓度改善率排名相对落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

污染物减排通道收窄。煤电、钢铁等重点行业逐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减排进入深水区。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现代化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呈碎片化态势,未形成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推动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根据区域污染特征,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精准施策、依法治污。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为抓手,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联防联控、协同增效。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三)规划目标

经过5年努力,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改善,PM2.5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1%,达到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8.9%,重度污染天数比例0.9%。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NOx重点工程减排量1.57万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0.79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省下达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木业-冶金-建材等上下游产业新旧动能转换

1.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聚焦木业、冶金(含焦化)、建材、化工(含化肥)、机械(含铸造、五金)、食品(含饲料加工)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低效落后产能的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明确淘汰设备名单和时间进度要求。

建设“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动态管理平台。利用网格化监管、无人机侦察等手段,加大对老仓库、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的排查,杜绝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专栏1 落后产能淘汰工程

1. 压减主城区外环线以内板材企业产能。

2. 推进铸造企业产能认定工作。

2.严格环境准入要求

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的刚性要求。“两高”项目建设满足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

3.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推进主城区企业的退城入园工作,构建“东钢、西木、南智、北食、中新兴”的重点产业布局。未明确退城的企业,分批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实现有组织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除民生供暖外全部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结合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控制线外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增工业用地。根据《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5号)要求推进化工项目的入园工作。木业板材实行园区集聚,兰山、费县、平邑等县区强化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引领,推动实施企业搬迁整合升级。实施物流西迁工程,加快物流、仓储、商贸市场搬迁转型升级。重点建设国际陆港片区,构筑“统仓统配、仓配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到2025年初步形成现代物流城发展建设的全新格局。


专栏2 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工程

1. 加快建设临港精品不锈钢和先进特钢基地。

2. 推动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16万吨焦化项目于2025年前完成退城入园。

3. 加快推进兰陵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的建设。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浸渍纸、覆膜纸行业退城入园。

4. 加快推动化工企业入园生产。

5. 罗庄区、郯城县建陶高科技产业园,平邑、费县、兰陵、沂南等县区5处水泥熟料、粉磨、制品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设,推动企业搬迁整合提升。

6. 实施物流西迁工程,加快现代物流城建设。

4.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以木业板材、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实施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和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钢铁企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鼓励临港有色高炉-转炉长流程转型为电炉短流程。推动铸造行业、以再生料为原料的塑料制品业实施全链条污染治理,制定吨产品的综合能耗、污染物排放指标要求。推动建材行业领先企业达到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技术指南B级管控标准要求。

加强燃煤机组、锅炉、钢铁行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稳定运行。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应取消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

专栏3 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工程

1. 推动实施钢铁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 2023年底前,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永峰临港有限公司、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铁合金企业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铸造企业山东国铭球墨铸管科技有限公司、临沂玫德庚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参考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完成改造。

3. 2023年底前完成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沂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沂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蒙阴广汇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熟料企业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4. 2023年底前完成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

5. 推动清沂山石化延迟焦化装置实施密闭除焦改造。

5.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以源头替代、过程控制为着力点,末端治理为收口,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溶剂等。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转型,推进30个原辅材料替代示范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涉有机溶剂喷涂工艺的机械制造企业,主城区除工艺要求必须保留油性漆的,其他涉油性漆的企业全面完成水性漆改造,保留油性漆的必须配套建设燃烧方式VOC治理设施。各县区、工业园区建成喷涂中心,规模以下企业原则上不再保留独立的涉有机溶剂的喷涂工艺。

6.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壮大节能环保制造业,发展环境服务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大绿色环保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气污染治理重大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动集群、园区的环保管家服务和区域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持体系服务建设。

(二)促进压煤减碳-气化临沂-清洁用能等转型发展

1.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压减

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分年度制定煤炭消费压减计划,细化压减措施,加强跟踪督查。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的压减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左右。

优化煤电装机结构,坚持“上大压小、减量替代、以热定电、环保优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有步骤、分阶段持续推进整合提升。到2025年,除集中供热及特别情形外,全市75蒸吨(不含)以下燃煤锅炉(不含煤粉炉)淘汰完毕。推进日用玻璃、钢管、泡花碱等行业实施燃料升级改造,出台煤气炉转型升级和淘汰方案。


专栏4 燃煤机组关停、锅炉淘汰工程

1.关停燃煤机组: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1#3号0.6万千瓦抽凝机组。

2.淘汰燃煤锅炉: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1台20蒸吨锅炉、山东惠宁建材有限公司1台20.5蒸吨锅炉、山东万誉石膏制品有限公司1台20.5蒸吨锅炉、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台35蒸吨锅炉、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台35蒸吨锅炉。

2.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深度治理

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推进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替代。

3.提高产业集群和园区集约发展水平

按照坚决淘汰低端、大力提升中端、促进发展高端的原则,持续推进产业集群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快临沭县新型肥料“雁阵形”产业集群、临沂经济开发区工程机械产业集群、临沂市医药产业集群的建设。

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升级改造,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园区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铸造、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砖瓦、玻璃、陶瓷等行业的园区集聚水平。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

4.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严控煤电发展,深入推进“气化临沂”建设。全面拓展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煤制气等气源供应,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调峰储备设施和LNG接收站建设。实现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全覆盖,加快推动天然气管道向农村地区延伸。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1%。

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推动清洁能源与储能协调发展。规范风电发展,不断壮大光伏、抽水蓄能、氢能等清洁能源产业。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820万千瓦。积极稳妥推进存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风力发电装机达到120万千瓦左右。大力推进光伏发电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建筑设施融合发展,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20万千瓦。加快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依托临沂市钢铁产业基地、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产业园、现有煤化工企业,推动打造沂蒙氢谷。优先发展大容量、高效率、长时间储能设施,重点推广抽水蓄能和锂电池电化学储能应用。到2025年,新增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

因地制宜、多元开发生物质资源利用途径。沂水区域能源中心基本建成投产,能源中心覆盖范围内生物质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开展农林畜牧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综合利用。

5.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

严控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以电能替代为抓手,积极引导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商业消费、餐饮消费、家庭电气化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鼓励余热资源较为丰富的企业利用余热余压等技术对外供暖。

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坚持集中供暖的主体地位,因地制宜推进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方式取暖。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力争2023年采暖季前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

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包括建筑碳排放达标分析,计算碳排放强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国家、省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加强散煤治理,实施煤炭流通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全市散煤销售监控体系。推动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到其他燃煤行业,促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对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山区,可使用清洁型煤、优质无烟块煤等清洁煤炭进行替代,采用“洁净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

(三)推进公转铁-绿色运输-油品质量等低碳交通建设

1.调整优化货物运输结构

大力发展干线铁路畅通联网工程。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水泥等年运输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未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方式运输。加快推进董家口-沂水-淄博输油管道工程建设。扎实落实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原辅材料海运-(铁路+管带)运输方案。

打造“公路+”多式联运体系。利用临沂公路物流的成本优势,延伸建设“最后一公里”“最先一公里”的物流体系,完善物流节点集疏运体系,带动其他运输方式加速发展。打造现代化综合货运枢纽,重点加强公路货运与铁路、机场等设施衔接配套,提高多式联运功能和中转服务效率。鼓励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结合5G基础设施建设及无人驾驶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探索发展无人运输能力,提升客运货运用能效率。

2.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

积极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用作应急保障的基础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100%,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中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0%。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除特殊需要外的公务用车、市政车辆逐步采用新能源车。到2023年,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达到5%。规划建设加氢站,加大智能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公交车等示范推广应用。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增加公交专用道路段建设,五区主要行政区、学校、医院公交专用车道全覆盖、全联通。

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头管控。严禁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按期完成省下达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有序推进国四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到2023年,打造65家汽车尾气排放维修治理示范站。优化主城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西中环路实施早晚车流高峰期交通分流。引导区域内公路货物运输大户其优先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推动主城区、园区内短线物流车辆实施轻量化运输。

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整治。优化重型货车绕城通道,利用黑烟抓拍系统,加大冒黑烟柴油车辆的非现场执法。加强柴油货车秋冬季期间入户检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

3.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明确职责划分,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统筹推进“油品、机械、场地”系统治理。

支持“以新换旧”、拆解报废、更换发动机、出境销售等方式推进报废更新工作。2025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备条件的允许更换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建立规范的流动供油机制,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由加油站向本县(市、区)区域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重点使用机械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车用柴油。销售、使用的车用柴油质量要符合现行油品质量标准要求。

强化机械日常监管。开展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端编码登记。开展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督抽测,3年内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2025年年底前,在用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鼓励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使用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强化场地监管。主城区和县城驻地依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执行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厂)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进度管理,除重大工程外,避开秋冬季分段、错时施工。

4.油品质量全过程监管

加强油品质量从生产、流通、运输、使用及上下游的闭环式全过程监管。建立全市加油站动态管理清单和在用汽油、柴油等油品的溯源机制,持续打击非法加油站(车)。成品油、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常态化监督,加强民营及农村加油站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储油库和依法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提升扬尘治理-秸秆利用-氨逃逸等-精准管控手段

1.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

多措并举推进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严把源头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项措施”。将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在信用评价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质资格等方面约束、惩戒。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规范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落实工地管控责任体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逐步提升道路保洁水平,推进湿式清扫作业规范化。到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规范并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严格执行《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清理各类卫生死角。规范载货汽车通行秩序,实行限行范围管控规划,限行区内道路(火炬路、滨河路除外)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载货汽车行驶,禁行道路禁止各类货运汽车通行。

规范渣土等物料运输及堆场扬尘管理。按照规定对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规范渣土车等重型车辆运输时间和路线,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对渣土运输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涉及散装货物运输业务且有烟粉尘排放的铁路货运站、道路货运站场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场,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确实无法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城市裸地和拆迁地块全面启动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堆场设喷淋设施。

加大工业企业堆场、料场等各类露天堆场的无组织扬尘治理。严格控制钢铁、铸造、铁合金、焦化、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扬尘排放。各类产尘环节采取密闭措施,无法密闭的采取抑尘或收集措施,建立深度治理台账,持续做好全流程工业无组织扬尘管控。

持续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应安尽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职责部门不定期抽查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清洗维护。倡导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对规模以上等重点油烟排放单位试点在线监控措施;倡导通过市场化手段培育第三方治理,加强第三方抽检。开展商业综合体餐饮油烟集约化治理,采用安装独立净化设施、配套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公共烟道等方式,推进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全面清理取缔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和燃煤大灶,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并建设油烟净化设施。

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矿山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压实矿山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到2025年,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设率分别达1000到90%、80%、70%,推动实施已关闭退出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治理。

2.推进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

推进农业投入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推动农业“新六产”绿色化。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根据“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强化责任、全面禁烧”原则,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促堵、阻堵助防疏”,完善“市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全民参与”的工作网络,开展夏收、秋收和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等重点时段秸秆禁烧行动,推进秸秆综合化利用。

积极推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县域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优先开就地还田,加快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秸秆固化、秸秆沼气、生物质发电等新型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3.开展NH3排放控制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主线,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增施有机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按照“精、调、改、替”的路线,不断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到2025年,化肥使用量(折纯)29.8万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和先进施药器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开展高毒农药替代工作,支持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等新型农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43%,农药施用量持续下降。

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实施畜禽养殖粪污就近处理、就近消纳、循环利用。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采用漏缝地板提高禽畜粪便收集效率,采用酸式洗涤器或生物滴滤器等废气处理设备降低养殖场氨排放。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8%。

推进煤电、钢铁、焦化、水泥、医疗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等行业氨逃逸控制,对烟气脱硝设施安装氨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开展化肥、纯碱、制冷等行业的氨排放治理。

(五)实施木业板材等传统行业突破性技改升级

木业产业,严格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木业企业入园管理办法》,重点发展高档板式家具、橱柜、地板、木门以及定制家居等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推动企业搬迁入园集聚发展,推动低VOCs原料源头替代。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分阶段逐步推广甲醛废气的末端治理新技术,编制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引导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包装印刷行业,推动形成以行业协会管理为主导的工业污染管控模式,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入园发展,制定行业准入条件,促进企业深入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发展。

冶金焦化行业,继续推进临港不锈钢基地建设。按照相关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过程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治理,鼓励相关企业提前实施改造。推动焦化产能向临港区转移搬迁。

建材行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关停淘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落后设备。2023年年底前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治理。页岩砖行业实施脱硫脱硝改造,鼓励企业采用隧道窑燃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五金铸造行业,推进五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临沂智慧五金产业园建设,到2023年园区基本建成,入住率达90%。实施铸造产能总量控制,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严格落实吨铸铁、吨铸钢综合能耗指标要求。开展制芯、浇铸、喷涂工艺等涉挥发性有机物防控专项整治和烟气氮氧化物深度治理。

建陶行业,严格行业准入,淘汰落后设备,全面贯彻全市建陶产能总量不增加的要求,深入推进全过程污染管控和综合治理,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制定行业综合能耗指标。优化窑炉结构、采用高效燃烧装置、降低烧成温度、采用连续球磨,推动入园发展,探索陶瓷废料的集中处置再利用。

塑料制品业,以原生料和再生料分类实施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开展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的全链条治理。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重点对塑料泡沫和聚氨酯合成革等特殊品种的生产进行管控,探索研发新技术,减少原料有毒单体的使用。推荐采用密闭自动配套装置和生产线。设立专业加工区和集聚区,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提升。

石化、化工行业,推进 “一企一策”报告编制工作,全面开展LDAR监测工作,对不可达密封点实施红外法检测。推进危废暂存间、废水、循环水系统的VOCs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循环水、含VOCs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总有机碳(TOC)或可吹扫有机碳(POC)的监测工作。

(六)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

1.深化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

深入开展PM2.5和O3污染协同和均衡控制,以专家团队驻点跟踪研究为抓手,运用多方现场调研、专家帮扶等手段,精准施策,对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污染源、不同污染物实施差异化精细管控措施。

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秸秆禁烧管控、采暖期散煤和生物质燃烧污染治理、移动源管控。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合理安排停产检修、维修计划,早餐、煎饼等餐饮经营户禁止燃煤和生物质。推进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木业板材、油品储运销等领域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2.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采取“应封则封、应收尽收、分质负压收集”措施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以加油站、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铸造和板材行业为重点,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关键环节,开展VOCs综合整治。

强化企业治污设施“三率”督导抽查,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末端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实施先启后停的运行机制,逐步取消单一低效等废气处理设施在VOCs末端治理领域的应用,鼓励采取多种技术组合的治理措施提高去除率。将采用单一治理措施的涉VOCs排放企业纳入重点管控企业名单,定期开展监督性检查。重点企业安装和运行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生态环境部门。推进重点企业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力度,定期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削减效果综合评估和深度治理。

提升VOCs综合管理水平,加强非正常工况和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石化、化工企业制定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规程,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行业所有企业,其他行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按照有关要求开展LDAR工作;其他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达不到2000个的企业,鼓励自行开展LDAR。到2023年,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县区和工业园区建立统一的LDAR信息管理平台。每年5月至10月,O3污染高发季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O3污染高发时段持续推行夜间装卸油,采取油价调整优惠政策深入推进加油站错时加油。

3.开展恶臭异味及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综合治理医药、化工行业的恶臭污染,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对恶臭投诉较多的重点企业和园区安装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和电子鼻。

加大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种及排放管控,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

4.加快推动实施碳达峰进程

实行碳排放减量替代,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临沂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充分利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管理。开展蒙山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作。

(七)健全预警应急响应,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完善PM2.5和O3重污染天气污染形势研判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预报能力。完善全市监测预报共享平台,整合国家、省、市、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以及背景站、超级站数据,建立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网络,精确研判分析空气质量状况。严格落实“一企一策”,推进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创建,完善工业企业差别化管控措施要求,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臭氧污染高风险时段,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清单管控要求等措施,高温、低湿天气汽修行业停止喷涂作业。

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各县区之间的管控,形成缓冲区,避免污染纠纷。建立健全与“苏鲁皖豫”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共享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推动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和淘汰、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用机动车船检验方法和排放限值、机动车船用燃油等方面环境政策、标准、措施的统一。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的通报机制,以及商请相关省、直辖市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的协商机制。

(八)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实施精准科学治污

1.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

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对现有省控站点的老旧设备更新升级。在重点区域主要干道和国家高速公路沿线、化工重点监控点、“两高”行业的企业周边试点建设路边站。建设完善大气复合污染成分监测网,形成PM2.5与挥发性有机物全组分监测能力。

提高大气污染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临沂市多种空气质量数值模型,构建空气质量潜势预报体系。强化污染较严重地区的污染源追踪与解析,预报工作逐步向区县拓展,定期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预警预报。

2.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建立工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精细化、自动化管理。开展大气重污染监控及预警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精准化空气质量预报模式和重污染分级预警体系。完善移动源污染监管平台,实现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的互联共享。充分利用遥感、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和空气质量微站、道路走航监测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管控、精准应急。

3.完善执法监管机制

强化科技执法能力支撑。加大环保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空气微站、道路积尘走航、激光雷达扫描、用电智能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等各项技术手段,精准开展污染物溯源工作,逐步建立“互联网+”的移动源污染智慧化管理系统。

建立监察执法与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差、改善缓慢或恶化地区的大气环保执法检查及日常督导。完善现场巡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抽查稽查等环保执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健全环境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协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发展。做好规划任务分工,明确职责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制定规划任务落实方案,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加强政策保障。从财政奖励、税收优惠、信贷融资、差别化电价等方面提出经济激励措施。补充完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取暖、散煤替代、老旧车辆淘汰、秸秆综合利用等财政补贴制度,制定超低排放改造、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推广、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等的支持政策,树立行业标杆。

加强科技支撑。集中优势力量帮扶落后区县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加强区域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综合解决方案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整合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的研发优势和资源,打造生态环境科研创新技术合作平台,加大源解析、源清单、综合监测监控技术、区域传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应对等领域的研究和投入,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

加强评估考核。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县(区)政府签订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书,各相关部门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方式,分期、分步推进各项任务开展落实,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调度、中期评估和末期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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