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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2-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2025年2月24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2025年2月24日)

2025-02-24   作者: 点击数: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观众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

202412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5个,需我局调查落实的5个,目前已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兰山区方程镇永固庄村附近有家处理骨头的厂子,污染严重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兰山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骨头厂为“临沂市兰山区诚达饲料加工厂”,位于兰山区方城镇石埠庄村西北,负责人为张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500米。公司建有骨碳、炭粉饲料窑炉2条,生产工艺为:猪骨、牛骨人工分拣窑炉焙烧炉底出料装袋;建有骨粉饲料生产线1条,生产工艺为:鸡骨粉干燥粉碎打包。企业主要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窑炉烟气、粉尘及恶臭气体,配套建设了1套冷凝器+3套喷淋塔+2套电离捕捉器静电湿式油烟净化除尘设备。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发现其存在东北侧厂棚密闭不严、部分原辅料露天晾晒、未落实覆盖措施的问题,厂区内存在轻微异味。20241227日,执法人员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恶臭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兰山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强厂房密闭,严禁厂区晾晒物料,减少恶臭气体排放。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成。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群众反映,临沭县曹庄镇前店子村村西山上有养鸡场,地下水污染严重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临沭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养鸡场为临沭县沭丰养殖场,主要从事肉鸡养殖,其年养殖出栏220万只肉鸡项目于2018年通过审批(沭环批2018249号)。养殖场环评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生产废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措施,采用“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消毒”处理后,暂存于污水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养殖场存在废水外排问题;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养殖行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对养殖场内地下水、举报人家中地下水、举报人邻居家中地下水三处进行取样检测,报告显示,养殖废水特征污染物氮氧、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未发现养殖废水污染附近村民地下水问题。下一步,临沭县分局将加强监管,联合镇街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不断规范畜禽养殖企业。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3、群众反映,兰陵县神山镇河庄东村邻居养羊有味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兰陵县分局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养羊户为兰陵县神山镇东和庄村村民的家庭式养殖户,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存栏约70只羊,属于非规模化养殖;养殖现场有轻微异味并存有部分粪便。执法人员要求养殖户立即对粪便进行清理,并在今后进行定期清理,消除异味影响。兰陵县分局已函告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养殖户规范指导、科学养殖;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养殖户已定期进行粪便清理,异味基本消除。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4、群众反映,兰山区方程镇村里有晒动物血液的,污染严重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兰山分局和方城镇政府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晾晒动物血液”的作坊为高某晾晒鸭血厂,位于方城镇西蒋村,将外购鸭血在硬化地面上进行晾晒,在晾晒过程中产生气味,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造成影响。鉴于其无环保手续,无污染物收集治理设施,且不符合审批条件,兰山区生态办立即函告方城镇政府对其予以清理取缔。目前,该作坊已清理完毕。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5、群众反映,罗庄区盛庄办事处刘三岗垃圾回填村里汪塘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联合罗庄分局和盛庄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地块共有两处,一处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罗兰花园西邻,现承包人刘某超,因地势低洼,201910月起,刘某超弟兄4人利用建筑垃圾回填土坑,20226月土坑填平后闲置;一处位于罗八路石头塘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伟诚纺织公司南邻,承包人为刘三岗村村民刘某飞,20172月转包给山东永圆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才,公司现已注销),转包后王某才用渣土和建筑垃圾于201710月将石头塘填平,现用于存放待售车辆。经查,举报人已于20241124日通过行风热线反映了该问题,罗庄分局于12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刘某超承包地块及罗八路石头塘地块周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1210-11日,罗庄分局联合盛庄街道办事处对反映地块进行现场开挖勘查,在刘某超承包地块随机开挖点位2处,存在填埋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问题;在罗八路石头塘填埋垃圾处开挖点位3,存在填埋渣土和建筑垃圾问题。根据《临沂市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465号)、《罗庄区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1213日,罗庄分局已将相关问题线索函告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1224日再次接到反映后,罗庄分局于202516日会同盛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反映人一起对涉及的地块进行逐一查勘,反映人对挖掘情况表示认可。查勘完毕后,罗庄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盛庄街道办事处召开协调会议,确定由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填埋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立案。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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