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纵深发展,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的关注持续上升,今年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山东期间,从受理的信访案件情况看,我市在矿山修复、损害赔偿、固体废物治理、工业企业监管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探索建立污染防治、要素保障长效机制,出台一批解决堵点难点的创新举措,成为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迫切需求。为此,市委、市政府将“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纳入全市重大改革任务。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部门,与自然资源、林业、发改、工信、农业农村、金融监管、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等部门单位多次对接沟通,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临沂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方案》。
二、改革目标
聚焦沂蒙山区域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创新生态环保治理举措和生态保护体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优化生态保护责任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纵深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机制建设
1.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出台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有限人为活动认定程序、占用生态红线和临时用地的审批程序,明确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职责,为生态红线执法管理提供依据,为占用红线的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解决办法,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
2.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畅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解决以往对企业生态环境违法以罚款为主、多数生态修复费用由政府承担,导致企业违法成本低、政府财政压力大的问题。
3.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应用于矿山修复工程。结合“无废城市”创建,对全市磷石膏、镍铁渣、钢渣、锯泥等地方特色的大宗固废产生、利用处置现状进行摸底,开展鉴定分析,结合全市矿坑环境本底值现状,选取可安全利用的大宗固废协同开展矿坑生态修复,解决因建筑行业低迷,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不畅的问题。
(二)调整完善环境治理机制
4.推进生态环境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实行A、B、C、D分级管理,A级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B、C级企业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进行抽取检查,D级企业每年抽查一次。提升行政执法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5.优化环境审批制度。整合环评、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生态环境类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环评和排污许可“并联审批”、环评和入河排污口联合审批,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环节,同时解决企业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不统一、污染物总量不一致、污染物排放标准存在差异等问题,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6.优化生物质锅炉管理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优化调整生物质锅炉管理政策,除主城五区Ⅲ类燃料禁燃区、Ⅱ类燃料禁燃区和各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从严审批外,鼓励新建每小时4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并对排放标准、在线监测、治理设施等相关要求进行明确,全市统一审批标准,引导企业依法建设生物质燃料锅炉,合规利用生物质燃料,实现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污染治理减排“双赢”。
7.优化调整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保障机制。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制度,提出总量指标优先供应项目指导意见,发挥环境要素导向作用,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开展企业排污权确权,优化调整排污权交易程序,实现环境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更好支撑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
8.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森林质量提质增效新模式。积极在沂南县、蒙阴县打造生态修复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在费县、莒南县实施森林实现可持续经营试点。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工作,以北部生态县蒙阴县和南部产业县郯城县为支点,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灵活转化渠道,探索形成北方区域林业资源产业化利用“沂蒙”样板。
9.加大绿色金融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力度。创新推广“临碳贷”业务模式,对绿色低碳白名单和碳评级表现优异企业,实行差异化定价模式,将“企业碳评级结果”、“能源强度”、“碳生产力”、“行业碳生产力”等指标作为差异化定价参考因素,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聚集。
(四)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体系
10.开展《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将《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纳入2026年立法修订计划,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提升沂蒙山区域生态系统质量”这一重要指示,聚焦沂蒙山区域生态质量,强化对蒙山区域的规划,形成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修复和保护体系,统筹蒙山区域有序发展,为更好的保护沂蒙山生态提供法律保障。
11.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优化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更新调整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噪声管理、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等涉及多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市县环委会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系统推进作用。
四、统筹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揽总,会同市直各部门开展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等工作,分线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制定和推进落实,各县区政府原则不再配套制定改革方案,主要配合抓好相关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