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发〔2022〕7号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群团工作办公室、教育工作办公室,局直属各普通中小学:
为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的生态文明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鲁环发〔2018〕54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深化开展全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小手拉大手共筑碧水蓝天”行动,提高我市少年儿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保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参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选树程序
(一)市直各学校、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和教育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部门之间要加强对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拟参评学生需对照《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评80分及以上达到参评条件,准备支撑材料,填写《第二批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见附件2)。已获得省、市级环保小卫士称号的中小学生,不参与“第二批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的评选。
(二)市直各学校、各县区根据“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规定的分配名额(共计1000名)确定推荐人选。2022年3月底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支撑材料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由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核筛选汇总后报送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市直学校材料直接报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
四、表彰命名
市争创“齐鲁环保小卫士”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直学校、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将被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和市教育局联合授予“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荣誉称号。
联系人:李进;
电 话:0539—7206125;
邮 箱:sthjjfgk@ly.shandong.cn
附件:1.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
2.第二批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
3.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4.推荐小卫士信息汇总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临沂市委 临沂市教育局
2022年3月7日
附件1
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小学生)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支撑材料 |
学习 环境 知识 |
1 |
认真学习环境知识,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在学校组织的与环境教育有关的测试中取得较好成绩。 |
12 |
提供成绩、照片等材料。 |
2 |
在老师和家长带领下,积极参加环境知识科普、环保研学旅行等,不断提升自己的生态文明意识。 |
10 |
掌握 环保 技能 |
3 |
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能够基本掌握垃圾分类、节约资源能源、废弃物再利用等的具体做法。 |
10 |
提供环保妙招、创新设计、调查报告等材料。 |
4 |
学会利用手工制作、自然笔记、绘画等创新手段,展现优美环境、倡导环保理念、践行绿色生活。 |
8 |
5 |
围绕身边的某个环境问题,开展环境小调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
12 |
规范 环保 行为 |
6 |
注意维护校园和教室的环境卫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
10 |
提供行为总结、老师或家长评价、照片等材料。 |
7 |
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行动,主动参与学校或社区组织的环保活动。 |
10 |
8 |
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勤俭节约、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减少污染等良好行为习惯,并带动家长一起行动。 |
12 |
发挥 示范 作用 |
9 |
在校报或其他媒体上发表环保主题的文章,分享自己在环保方面的好点子、好做法(每发表1篇文章得2分,最高8分)。 |
8 |
提供文章、荣誉证书等材料。 |
10 |
近三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与环保有关的荣誉(每获得1项市级荣誉得2分、省级荣誉得4分、国家级荣誉得8分,最高8分)。 |
8 |
说明:总分在80分(含)以上的小学生,达到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参评条件。
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中学生)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支撑材料 |
学习环境知识 |
1 |
关注环境质量状况,了解政府、企业发布的环境信息和环保举措,学习环境政策、法规、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在学校组织的与环境教育有关的测试中取得较好成绩。 |
10 |
提供成绩、照片等材料。 |
2 |
积极参加与环保有关的知识竞赛、科普讲座、研学旅行等,注重提升个人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
8 |
掌握 环保 技能 |
3 |
掌握并和他人分享垃圾分类、节约资源能源、废弃物再利用等的相关知识和具体做法。 |
8 |
提供环保妙招、创新设计、调查报告等材料。 |
4 |
学会利用DIY设计、电脑编程、文学绘画、科技发明等创新手段,展现优美环境、倡导环保理念、践行低碳生活。 |
10 |
5 |
围绕身边或某个区域性环境问题,选择适宜的探究方法和调查工具,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形成调查报告。 |
10 |
规范 环保 行为 |
6 |
注意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教室环境整洁,认真践行学校与环保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规范。 |
8 |
提供行为总结、老师或家长评价、照片等材料。 |
7 |
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行动,主动参与学校、社区组织的各类环保主题活动或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
10 |
8 |
认真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如践行勤俭节约、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减少污染、呵护自然等),并带动家长一起行动。 |
12 |
9 |
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主动了解、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保工作,勇于劝阻或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8 |
发挥示范作用 |
10 |
在校报或其他媒体上发表环保主题的文章,分享自己在环保方面的思路、经验和做法(每发表1篇文章得2分,最高8分)。 |
8 |
提供文章、荣誉证书等材料。 |
11 |
近三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与环保有关的荣誉(每获得1项市级荣誉得2分、省级荣誉得4分、国家级荣誉得8分,最高8分)。 |
8 |
说明:总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中学生,达到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参评条件。
附件2
第二批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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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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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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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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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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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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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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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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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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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评选标准 进行自评打分 |
学习环境知识 |
掌握环保技能 |
规范环保行为 |
发挥示范作用 |
自评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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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迹简介 (8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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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 与环保有关 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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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生态环境局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团市委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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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区(局直属各学校) |
推荐名额 |
兰山区 |
80 |
罗庄区 |
80 |
河东区(经开区) |
80 |
高新区 |
30 |
郯 城 |
70 |
兰 陵 |
70 |
平 邑 |
70 |
费 县 |
70 |
蒙 阴 |
70 |
沂 水 |
70 |
沂 南 |
70 |
莒 南(临港) |
70 |
临 沭 |
70 |
临沂第一中学 |
10 |
临沂第二中学 |
10 |
临沂实验中学 |
10 |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
10 |
沂州实验学校 |
10 |
临沂第三十五中学 |
10 |
临沂特殊教育学校 |
10 |
临沂朴园小学 |
10 |
临沂杏园小学 |
10 |
临沂齐鲁园小学 |
10 |
合计 |
1000 |
附件4
推荐小卫士信息汇总表(县/区)
填表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在学校 |
学校联系人 |
手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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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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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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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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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由××生态环境局分局、市直学校填写,用于汇总推荐小卫士信息。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