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发〔2022〕40号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群团工作办公室、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各普通中小学:
为加强中小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全省青少年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绿色实践能力,落实《山东省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若干措施》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 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鲁环发〔2018〕54号)工作安排,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五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深化开展全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小手拉大手共筑碧水蓝天”行动,引导我市青少年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保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进而带动家庭、辐射社会,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紧密协作配合。拟参选学生需对照《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选树标准》(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评80分及以上达到参选条件,准备支撑材料,填写《第五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见附件2)。
(二)规范材料报送。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根据《第五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规定的分配名额等额确定推荐人选(曾获“沂蒙生态环保小卫士”者优先)。2022年12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支撑材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筛选汇总后报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市直各学校材料直接报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
四、表彰命名
市争创“齐鲁环保小卫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将被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授予“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荣誉称号。
联系人:常明月 0539-7206125
邮箱:sthjjfgk@ly.shandong.cn
附件:1、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选树标准
2、第五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
3、第五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4、推荐小卫士信息汇总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临沂市委
临沂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