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规范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现场执法行为,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执法记录仪远程连线功能,开展非现场执法稽查,对一线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在线指导纠正。

3月10日,在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指挥中心,支队长周荣刚正在严肃认真地通过大屏幕查看各县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情况。通过连接执法记录仪的前置摄像头,企业的生产情形、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的交流沟通、总排口水样采集的过程等全都一目了然。“非现场稽查是高科技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我们执法稽查的‘新天眼’。”周支队对非现场执法稽查的精准和高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2024年以来,根据《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执法稽查人才库,组织全市稽查业务培训,结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对全市15个县区进行了执法稽查全覆盖。同时,扩展非现场执法稽查手段,其中包括:
一、通过执法记录仪远程连线和查阅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检查分局稽查执法计划是否落实到位、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执法内容是否客观全面、执法记录填写是否规范,进一步强化执法过程规范化管理。
二、通过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调取行政处罚案卷;通过进行案卷评查,对发现的证据不充分、裁量不准确、未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等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执法案卷质量不断提升。
三、抽查双随机系统的执法情况与各类环境管理平台进行核实,找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错误和漏洞。
四、联合法制部门和机关纪委对重点信访举报人和处罚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工作态度或执法程序是否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推销环保产品或设备以及其他不合理要求,是否落实“送法入企”要求,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非现场执法稽查行动,使稽查人员足不出户便可以全方位、立体式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体检”。积极发挥了执法稽查内部监督作用,强化稽查结果运用,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执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