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提升环保产业服务水平,结合前期省试点申报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医院”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试点目标及内容
“环境医院”服务模式,是指通过建立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人才、技术、信息、金融、市场等优质资源,服务范围覆盖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环境监测等领域,提供环境政策咨询、环保问题诊断、系统解决方案、工程建设投融资、工程设计与施工、调试运营等全流程业务的环境服务模式。
试点目标及内容:通过开展“环境医院”服务模式试点,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建设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并探索平台的建设、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的具体实施途径。
二、试点实施
“环境医院”应由一家建设主体和多家(不少于3家)成员单位共同组建,原则上应包含从事环境咨询、监测、治理等领域业务的环保企业;应成立核心运营机构,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运行模式,构建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运行管理机制;“环境医院”建设主体及成员单位应为专业水平较高的环境服务供应商,且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无违法失信记录。
“环境医院”建设主体编制《“环境医院”建设和服务方案》,并依据方案牵头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做好过程管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试点周期原则为1年。试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所在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三、经验总结及推广
试点工作结束后,“环境医院”建设主体通过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试点工作总结。对实施效果好的试点,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推广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医院”服务模式试点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将试点工作作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举措。
附件:“环境医院”服务模式试点项目清单(第一批)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