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南京路沂河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南京路沂河桥项目
项目概况:
南京路沂河桥项目全长约4km,建于临沂市北城新区与河东区,建设单位为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建道路主线为城市主干道,采用双向八车道技术标准,设计车速60km/h,起点(K10+840)位于滨河西路以西,跨过沂河,终点到河东区温泉路(K14+832),主要控制点为滨河西路、滨河东路、现状东兴路;匝道采用单向1~ 2车道技术标准,设计车速30km/h,局部受限路段采用20km/h。
该桥梁采用飞雁式中承式异形拱桥结构,设20个桥墩,桥面宽47.1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路面宽度47.1m。建成后,大型车、中型车、小型车的车流比为10:25:65。工程技术指标如表1所示,建成后各预测年的车流量见表2。
表1 拟建项目工程技术指标表
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桥梁主线 |
匝道 |
设计时速 |
km/h |
60 |
30 |
不设缓和曲线最小圆曲线半径 |
m |
1000 |
|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 |
m |
600 |
150 |
设超高推荐半径 |
m |
300 |
85 |
设超高最小半径 |
m |
150 |
40 |
平曲线最小长度 |
m |
150 |
80 |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
m |
50 |
25 |
机动车最大纵坡 |
% |
5 |
7 |
纵坡坡段最小长度 |
m |
150 |
85 |
凸形竖曲线 |
极限最小半径 |
m |
1200 |
250 |
一般最小半径 |
m |
1800 |
400 |
凹形竖曲线 |
极限最小半径 |
m |
1000 |
250 |
一般最小半径 |
m |
1500 |
400 |
竖曲线最小长度 |
m |
50 |
25 |
停车视距 |
m |
70 |
30 |
表2 项目建成后各预测年的车流量(辆/时,标准小客车)
预测年份 |
2016年(前期) |
2026年(中期) |
2036年(后期) |
桥梁主线交通量 |
4270 |
7200 |
7926 |
匝道交通量 |
850 |
1445 |
1585 |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超
联系电话:0539-2039383
电子信箱:szfzghk@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评价机构:中国海洋大学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汝老师
电话:0532-82031962
电子邮箱:rusg@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在充分研究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一)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深入开展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和本项目建设的特点,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工程概况描述和工程分析;项目选线合理性;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环保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并在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控制污染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包括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等。
2、您认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4、您对该工程建成后的环境改变是否接受?
5、该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6、该项目是否增加就业机会?
7、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的二、三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