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朝文同志在911会议室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公众参与受邀代表参加,研究《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本次高排放机械禁用区的调整,符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契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是改善空气质量的必要举措。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结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会议要求:一要做好政策宣贯,及时向企业、个人解读禁用政策,并结合当前国二机械淘汰补贴工作,鼓励提前淘汰。二要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围绕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工业企业等机械常用地,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处理。
公众参与受邀代表高庆标、孙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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