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恩坤同志在905会议室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相关县级干部、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市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分工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驻区督察整改任务,还有部分未完成或需长期坚持。
会议确定:涉及的Ⅰ类问题,由责任科室牵头负责整改;Ⅱ类问题、Ⅲ类问题,由责任科室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为市环保督察整改第四督战队牵头部门,局主要负责人为队长,下设4个督战分队,局相关分管负责人为分队长,分别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和小型企业集群污染整治、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固废危废监管整治、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问题整改的督战。
会议要求:一是实行清单化调度。各责任科室负责日常调度,每月28日前上报本月整改进展情况。二是建立销号制度。任务完成后由各责任科室负责验收销号。三是实行包案制度。责任分工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包案科室,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列席会议的有:赵修玉、张雪原、郭富永、李健、冯军杰、侯明、宋晓丽、周荣刚、刘玉玺、杨燕、宋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