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恩坤同志在902会议室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相关县级干部、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2019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2019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问题
会议指出: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19号)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要求,制定2019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
会议确定:
1、2019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范围为12个县区、各开发区、所有镇街。
2、考核内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县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15个县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情况;主城区35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情况;主城区周边19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情况;其他区域118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2019年全市PM2.5、PM10、二氧化氮浓度分别控制在52、99、41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污染物持续改善。
4、对县区和开发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考核为PM2.5年均浓度、PM10年均浓度、NO2年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4项指标,按百分制计分,权重分别为50%、30%、10%、10%,即50、30、10、10分。
5、对15个县区(开发区)、市辖五区35个镇街、城区周边19个镇街、其他区域118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实行通报、警示性谈话、作检讨、公开约谈等措施。
6、连续2次被公开约谈的,启动问责。
会议要求:李立新同志会同刘忠林同志结合会上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力争考核更科学、更规范。
二、关于在线监测设施安装问题
会议指出:我市污染源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施1503台套,实行污染源在线监测超标应急,实现自动监测小时预警、3小时以上超标应急监测、日均值超标处罚。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没有明确重点排污单位要安装哪些在线监控设施。二是对已经安装的在线监控没有进行管控措施分类。三是排污许可提出的在线监控要求不明确。
会议确定:
1、适度增加我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数量。
2、由总量办会同市环境监测站、监察支队、应急办,以及水、气、废、法制等科室,制定《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控的意见》。
3、对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控条件的企业,按照意见要求,组织相关企业提交排污许可变更申请,由总量办协调市审批局对已经核发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变更,并对今年拟核发的许可证提前做出审批技术规定,以更好的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
会议要求:总量办要会同环境监测站搞好调研,尽快拿出意见,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汇报。
列席会议的有:刘忠林、田甜、秦山、倪红娟、赵永欣等列席了相关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