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6年,临沂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利用网络等载体大力开展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勤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监督政府自身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效率和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重要途径来抓,各项工作不断推进,使环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贴近民意。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市环保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把强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纳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条例》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立起了各科室及时提出、办公室及时汇总、领导小组及时决策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更新充实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改进、公开效果不断提高。
(二)制度建设情况。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保障为重点,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监督保障制度、便民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制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引导作用。切实做到微博有问有答,有答有办,有办有果,加大与市民互动、交流和沟通。同时切实加强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引导工作,准确掌握社会面关注点、转折点和峰值点,并适时开展相应的工作。第一时间准确地进行报道,抑制谣言传播的空间,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在第一时间掌握话语权,排解萌芽中的非理性舆论压力,及时遏制谣言、稳定情绪,为快速处理矛盾、科学决策提供基础,力争把环境舆论的正效应放大,负效应减少。建立运维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与“临沂环境”形成良好互动。“截至目前,“临沂环境”共发微博2.89万条,粉丝27.8万人,阅读量1.5亿次,被转发38万条、评论17.1万条、点赞5.0万次,一直稳居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双微”影响力排名前列。同时借助微信平台,每日定时推送环境执法监管动态、重点新闻资讯、各县区环境质量排名等内容,截至目前微信已发展粉丝数达22765人,被点赞和转发达5.3万次,影响力和覆盖力不断扩大。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7号)文件要求,临沂市环保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托临沂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临沂环境手机APP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建立空气质量、重点企业自动监测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发布平台和专栏,满足社会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通过排污信息公开倒逼和促进企业环境意识的不断提升,形成保护环境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氛围,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是做好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全市48个空气自动站点,2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及1个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的细微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对建设项目环保评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情况进行公示,重大项目还通过报纸等媒体同步公开。四是开展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发布全市60家重点废水监控企业、139家重点废气监控企业和2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时监测数据。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加强环保网站公开。在《临沂环保网》开设建设项目公示、政务信息公开、网上投稿、监督举报、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行风热线等栏目,实现信息全方位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2016年,我局在《临沂环保网》共发布信息2500余条,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始终以建设创新型、效率型、学习型、纪律型窗口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利用报纸、简报、网络等形式,宣传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服务标准等,对外公开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增强了环保窗口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我局积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简政放权,建立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管理机制,自2013年9月27日起,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审批,试生产(试运行)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2016年,共审批项目65个,竣工验收35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未出现超时、投诉、违规办理等情况。三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工作。加大传统媒体的投稿力度,在报纸、电视、电台开辟向大气污染宣战等专栏确保每日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2016年共播出新闻600余条,新闻稿件960余篇。新媒体上开辟了包括心灵鸡汤类、实时信息类、环保资讯类、互动类等众多门类的宣传模块外,组织了 “少开一天车 助力沂蒙蓝”、“环保进校园 助力沂蒙蓝”和“为环保加分 赢嘉年华大奖”等微活动,丰富了微博的内容,吸引了网民的眼球。四是健全案件处罚联动机制。建立每天一报道、每月一公布、每季度一通报的曝光制度。每天安排两名记者,跟踪记录夜查情况,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今年共在临沂电视台播出夜查行动、曝光违法行为280余次。每月10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尊重媒体和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今年已经召开13期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违法行为225起,并抄报发改、经信、金融等部门,列入企业信用“黑榜”名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对公众提出的申请事项,依法应公开的及时予以提供,对不能公开的及时说明理由。2016年度,我局共接到依申请信息公开7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未出现超时、投诉、违规办理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公开、依法保密。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对照保密范围来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为落实保密责任,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与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签署了保密承诺书。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指导、督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并对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我局积极开展保密审查培训,重点加强对定密责任人的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定密和保密审查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保密审查工作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均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和公开。
十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政务公开宣传形式不够生动,动态信息公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力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当作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当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环节,当作提高工作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和重要窗口,当作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认真对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寻找自身的差距,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形成全员参与机制,通过抓落实,抓实效,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全面提升提高公众对环保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临沂市环保公众网站建设。要落实国家环保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众网站建设的要求,配合省和市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进一步体现对外服务、便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