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5年,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市环保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把强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纳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条例》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立起了各科室及时提出、办公室及时汇总、领导小组及时决策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更新充实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改进、公开效果不断提高。
(二)制度建设情况。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保障为重点,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监督保障制度、便民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制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各县区都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成为公告、发布、交流的重要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引导作用。切实做到微博有问有答,有答有办,有办有果,加大与市民互动、交流和沟通。同时切实加强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引导工作,准确掌握社会面关注点、转折点和峰值点,并适时开展相应的工作。第一时间准确地进行报道,抑制谣言传播的空间,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在第一时间掌握话语权,排解萌芽中的非理性舆论压力,及时遏制谣言、稳定情绪,为快速处理矛盾、科学决策提供基础,力争把环境舆论的正效应放大,负效应减少。目前,全市15个县区、13个单位均开通了政务微博,建立运维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与“临沂环境”形成良好互动。“临沂环境”开通以来,发布微博11745条,粉丝量22.3万,影响力不断扩大。2014年“临沂环境”新浪官方微博荣获年度“全国十佳环保微博”称号。2015年4月获得“全国十大影响力飞跃微博”的荣誉称号,在2016年1月人民网、新浪网发布的《2015年全年人民日报·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中临沂环境荣获全国环保系统第二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7号)文件要求,临沂市环保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是加强空气质量环境信息公开。自2013年11月10日起,在门户网站开设城市空气质量专栏,每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信息,专栏开设以来,已主动公开城市空气质量相关信息1500余条。二是做好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我市地处鲁苏边界,省辖淮河流域9个跨省界考核断面有8个在临沂,我局对全部监测断面全面实施水质月报制度,并将每月水质监测概况、主要污染河段及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通过环保部网站向社会公布。此外,在局门户网站上全年公布我市省控重点河流9个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信息144条。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对建设项目环保评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情况进行公示,重大项目还通过报纸等媒体同步公开。四是开展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发布全市60家重点废水监控企业、139家重点废气监控企业和2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时监测数据。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加强环保网站公开。在《临沂环保网》开设建设项目公示、 政务信息公开、网上投稿、监督举报、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行风热线等栏目,实现信息全方位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2015年,我局在《临沂环保网》共发布信息2200余条,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始终以建设创新型、效率型、学习型、纪律型窗口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利用报纸、简报、网络等形式,宣传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服务标准等,对外公开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增强了环保窗口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我局积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简政放权,建立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管理机制,自2013年
9月
27日起
,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审批,试生产(试运行)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2015年,共审批项目137个,竣工验收57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未出现超时、投诉、违规办理等情况,被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评为“2015年度红旗窗口”。三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工作。加大传统媒体的投稿力度,在报纸、电视、电台开辟向大气污染宣战等专栏确保每日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2015年共播出新闻1200余条,新闻稿件1100余篇。新媒体上开辟了包括心灵鸡汤类、实时信息类、环保资讯类、互动类等众多门类的宣传模块外,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带着微博看环保”、“寻找最美环保卫士”、“新环保法知识竞赛”等微活动,丰富了微博的内容,吸引了网民的眼球。今年年初,“临沂环境”被评为2014年度最民生、最快速的临沂政务微博。截至目前,“临沂环境”保持每天大约更新微博在40条左右,2015年微博阅读数5124万次,被转发6.1万次,被评论4.0万次,被点赞3.3万次。2015年的“连日处罚”执法直播单条阅读量达到25万次,“环保知识普及” 单条阅读量达到143余万次,柴静《穹顶之下》视频发布之后,我局政务微博发布的关于白色烟柱的小知识被柴静转发,单条阅读量达到155.6万次,转发700余次。四是健全案件处罚联动机制。我局在每月10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尊重媒体和公众的环境知情权。2015年共召开14期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违法行为327起,并抄报发改、经信、金融等部门,列入企业信用“黑榜”名单。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落实案件移交制度,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对公众提出的申请事项,依法应公开的及时予以提供,对不能公开的及时说明理由。2015年度,我局共接到依申请信息公开5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未出现超时、投诉、违规办理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公开、依法保密。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对照保密范围来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为落实保密责任,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与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签署了保密承诺书。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指导、督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并对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我局积极开展保密审查培训,重点加强对定密责任人的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定密和保密审查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保密审查工作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均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和公开。
十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政务公开宣传形式不够生动,动态信息公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力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当作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当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环节,当作提高工作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和重要窗口,当作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认真对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寻找自身的差距,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形成全员参与机制,通过抓落实,抓实效,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全面提升提高公众对环保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临沂市环保公众网站建设。要落实国家环保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众网站建设的要求,配合省和市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进一步体现对外服务、便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