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临环(罗庄)查(扣)〔2023〕1号
临沂双杰铸造机械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1158040502X2
地址: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办事处后龙泉屯村西230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父英平
2023年12月2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名执法人员于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照片及《关于发布临沂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所有涉气工序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7日(时间从2023年12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备存放于你(单位)厂区内。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