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一、工作分工
吴恩坤同志: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于长江同志:协助吴恩坤同志处理局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人事科、水生态环境科(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胡建伟同志:负责办公室、财务与审计、党建、纪检监察、结亲连心等工作,负责大气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会、妇工委、团委、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兰山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办公室、财务与审计科、党建工作科、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兰山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徐光同志: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环保督察等工作,负责法规与标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专班(工业污染源)等工作,负责罗庄分局、河东分局的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安全应急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法规与标准科、罗庄分局、河东分局。
刘兆燕同志:挂职兰山区委常委,参加市选派“第一书记”工作。
王建慧同志:参加市委“干部下基层”工作。
李立新同志:主持市环境监控中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规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科技、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权责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等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生态保护、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第一书记等工作,负责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蒙山旅游度假区分局的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综合与科技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生态保护科(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蒙山旅游度假区分局。
王乐玉同志:协助徐光同志负责法规与标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专班(工业污染源)、河东分局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协助徐光同志分管法规与标准科、河东分局。
徐敬清同志:协助胡建伟同志负责大气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会、妇工委、团委、创建、计划生育、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协助胡建伟同志分管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孙百亮同志:协助李立新同志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生态保护、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第一书记、蒙山旅游度假区分局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协助李立新同志分管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生态保护科(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蒙山旅游度假区分局。
刘登云同志:协助于长江同志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协助于长江同志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张雪原同志:协助徐光同志负责环保督察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党建工作。
刘忠林同志:主持临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同徐敬清同志协助胡建伟同志负责大气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
同徐敬清同志协助胡建伟同志分管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应对气候变化科)。
石坚同志:参加市委“干部下基层”工作。
周凤菊同志:主持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分管科室、单位的日常工作,由各位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分别牵头组织落实,同时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于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分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吴恩坤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国家安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三)加强工作补位。吴恩坤同志外出、休假期间,由于长江同志主持工作,吴恩坤、于长江同志同时外出时,由排序在前的局领导主持工作。在分管工作方面,于长江同志外出、休假期间,由胡建伟同志工作补位,以此类推,排在前面领导同志外出、休假期间,后面领导同志工作补位。
2018年12月11日印发的《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临环发〔2018〕134号)同时废止。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