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我局筛选出《2019年临沂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排污环节、排放口和污染物种类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附件:2019年临沂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