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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5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7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5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5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5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7家,查处环境违法17起,已立案处罚17起。现将5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市兰山区武磊塑料拉丝厂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南佩武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山东世丰管业有限公司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聂孝春;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东盛广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赵国亮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鲁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李金芳;

违法行为: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高新区中泉注塑加工厂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魏元河;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高新区永驰幼教玩具厂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刘兴峰;

违法行为: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 山东邦派家居有限公司

   地:

法人代表:孙钦政;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未规范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 山东合源展柜有限公司

  属    地:经开区

法人代表:张自田;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未规范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临沂市鑫鸿洲编制品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危兆银;

违法行为: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山东金石管业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代表:林清锋

  违法行为: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沂水县

代表杨红光;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山东天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沂水县;  

代表张恒敏;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在密闭空间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山东康维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张兆慧;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莒南县大店振兴固体碱厂

   地:莒南县;

投资人:李汉荣;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山东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王维献;

违法行为: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山东正凡科技有限公司

   地:临沭县;

代表:张国霞;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7、临沭县恒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临沭县;

代表:孙金豪;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4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沂南县(3.52),最差的是经开区(4.44),排名依次为:沂南县、临沭县、沂水县、蒙阴县、莒南县、兰陵县、郯城县、费县、兰山区、平邑县、罗庄区、高新区、河东区和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