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7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7

 

临沂市生态环境

7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起,已立案处罚23起。现将7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市兰山区景诚木业生态板厂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马浚浩;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山东固邦胶业有限公司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房东宝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双牛塑胶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冯仕鹤;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市德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韩  宁;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飞鹏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邵长学;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山东杰客旋风工具有限公司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伏桂永

违法行为: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顺塑材料有限公司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王效平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市誉和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刘振兴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郯城华彩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李  玉;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临沂硕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朱天宇;

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11兰陵县全胜加油站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李居成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山东晟阳橡塑有限公司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陈庆雨

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13、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许全忠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沂南县龙盛食品有限公司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赵昌龙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临沂福客来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王燕华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平邑县水仙家具厂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孙付水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力同铝业(山东)有限公司

   地:费  县;

法人代表:张祥琚;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蒙阴广度建材有限公司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孙  ;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9、蒙阴富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孙淑玉;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临沂振华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宋振华;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1、莒南县万群塑业有限公司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宋  磊;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2、山东倍丰盐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焦  坤;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3、临沭县宏宇农机附件厂

   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苏小霞;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二、6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6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兰陵县3.61),最差的是兰山区(4.37),排名依次为:兰陵县、临沭县、郯城县、沂南县、费县、平邑县、沂水县、蒙阴县、罗庄区、高新区、河东区、莒南县和兰山区

6月份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6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8个断面超标,分别是河东区汤河禹屋桥段面、河东区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兰陵县吴坦河八大洼断面、沂南县沂河葛沟桥断面、莒南县龙王河朱家洼子闸断面、莒南县绣针河清泉林断面、临沭县苍源河于科桥断面。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临沂市生态环境    

                                                      202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