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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4

2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7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起,已立案处罚12起。现将2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江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刘维民;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2、临沂市兰山区圣杰板材厂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姜良富;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兴林建材有限公司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林金有;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辰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朱枞伟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山东雨润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张泽启;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山东腾扬节能有限公司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刘桐君;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7、临沂衍庆电器有限公司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胡俊超;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8、兰陵县宝山前加油站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胡文萍;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费县纪山多层板厂

   地:费 县;

人:罗纪山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平台;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费县鑫瑞达板材厂

   地:费 县;

人:杨庆亮

违法行为: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蒙阴汇泰建材有限公司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 ;

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2、山东盛发机械有限公司

   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杨士发;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二、1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1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莒南县(6.00),最差的是高新区(7.37) ,排名依次为:莒南县、临沭县、郯城县、沂南县、兰陵县、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费县、平邑县、沂水县、蒙阴县和高新区。

三、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环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213日,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组织企业复产复工等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生态环境工作和疫情防控需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环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了开展重点排污单位一对一帮扶做好复产复工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豁免审批医用射线影像设备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等相关内容。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银保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临沂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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