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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7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0

7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3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起,已立案处罚27起。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陈文强;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2、沂水县永鸿养殖场

   地:沂水县;

者:董立宝;

违法行为:通过渗坑违法排放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3、临沂市兰山区正和塑编厂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韩光和;

违法行为: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顺成建陶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魏建陆;

违法行为: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群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孙凤群;

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市泰达工具有限公司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管清华;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

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市奥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刘建波;

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

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王彦廷;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临沂天利汽车用品材料有限公司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钱胜龙;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

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淑红石子厂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罗淑红;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山东达冠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临港区;

人:张健雄;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12、郯城县步步紧建筑器材厂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卜祥彬;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3、临沂祥谦电器有限公司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诸葛焕堂;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

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临沂市地鑫装饰材料厂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郁有芬;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平台;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杨洪朝;

违法行为: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时弄虚作假;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沂水泽林木业有限公司

   地:沂水县;

法定代表:胡  静;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

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沂南县宏恩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贾  磊;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8、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陈祥华;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等措施,控制、

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9、平邑富华板材厂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宋玉龙;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地:费  县;

人:高建民;

违法行为:未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

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1、山东安顺工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张吉安;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 物,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2、山东夏特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秦元准;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3、临沂大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赵凤萍;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24、莒南县志新包装有限公司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刘志新;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25、山东响乐家具有限公司

   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孟凡凯;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采

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6、临沭县欣亚塑料包装厂(个人独资企业)

   地:临沭县;

人:陈自立;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采

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7、李  强(自然人)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李  强;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

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月份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6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4个断面超标,需缴纳生态补偿金88万元,分别为:兰山区涑河西外环桥断面、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

三、2018年第二季度环评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8年第二季度,市、县二级环保部门组织对各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进行了季度考核。一是报告书编制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情况方面,机构16家,良好4家,合格12家。二是报告表编制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情况方面,机构67家,良好2家,合格44家,季度不合格18家(其中10家环评机构因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判定为年度不合格),年度不合格3家。

2018上半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816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沂南县(5.88),最差的是罗庄(6.77) 15个县区同比均改善,具体排名依次为:沂南县、临港区、平邑县、经开区、临沭县、沂水县、蒙阴县、莒南县、兰陵县、河东区、郯城县、高新区、费县、兰山区、罗庄区。

五、20187第一批、第二批临沂市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办理情况

截止731日,我市已接到20187月份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信访件52件,目前已办理完成33件,均已在临沂市政府网站公示。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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