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9月8日,山东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段伯汉带队进驻临沂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重点对临沂市各级各部门贯彻环保决策部署、落实环保职责情况,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为期20天的集中督察,目前督察活动已经结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级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止9月10日,我市接到省第七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共19批1323件,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生态破坏等13类环境问题,信访件已全部转交相关县区或市直部门办理。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前十批已办结731件,确认属实645件,不属实86件。办结信访件已按要求公开发布,其他正在办理的592件,将于办结后一并向社会公开。前十批已办结案件中,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86起,责令整改企业805家,罚款金额670.2万元,因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20人。
二、省级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截止9月10日,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16个县区、开发区(含蒙管委)开展下沉督察,累计向我市交办环保相关问题整改事项16件,已全部办结。
三、省级环保督察组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9月10日,共在“一网一报一台”发布督察相关新闻稿件674条。其中电视新闻343条、报纸新闻243条、网站发稿47条、新媒体发稿41条。
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入驻临沂以来,临沂全市上下从快从严抓好全面整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尤其是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既要求坚决果断处置、及时有效整改,又要求依法依规,杜绝简单粗暴、乱作为,避免环保整改“一刀切”问题。各级各部门对环境问题进行了科学研判、疏堵结合、分类处置,既回应了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又兼顾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通报完毕。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省级环保督察后续进展情况。谢谢大家!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