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8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已立案处罚14起。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红星日用化学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韩奎瑞;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山东宏旺实业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于孝燕;
违法行为: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
用活动;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郯城县亚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李在军;
违法行为:料场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控制、
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 临沂年轮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毛可军;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
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未
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 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未按照
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 平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3个违法行
为分别处以罚款。
5、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曹晓晨;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
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 山东东泰化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属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王春雷;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
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未按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平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4个违法
行为分别处以罚款。
7、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属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赵振桥;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
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个违法行
为分别处以罚款。
8、临沭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属 地:临沭县;
负 责 人:王 君;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二、2018年第一季度环评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8年第一季度,市环保局对在临沂辖区内开展环评业务的61家环评机构进行考核,失信环评机构28家。同时对各县区第一季度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其中良好1家,合格18家,季度不合格38家,年度不合格4家。
三、3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3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兰陵县(5.78),最差的是罗庄区(6.57) 。其中,12个县区同比改善,依次为兰陵县、高新区、沂水县、临沭县、平邑县、经开区、兰山区、沂南县、蒙阴县、郯城县、莒南县和费县。罗庄区持平;河东区、临港区同比恶化。
四、3月份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3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5个断面超标,具体情况如下: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CODCr超标0.39倍,氨氮超标0.53倍,总磷超标2.5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96万元;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氨氮超标0.37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48万元;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总磷超标0.97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48万;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氨氮超标0.45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22万元;莒南县龙王河朱家洼子闸断面CODCr超标0.13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6万元。
五、2018年4月第二批临沂市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办理情况
截止4月25日,我市已接到2018年4月份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信访件32件,目前已办理完成18件,均已在临沂市政府网站公示。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