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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4


5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28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0起,已立案处罚30起。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市盛泉铸业有限公司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王金达;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2、山东龙立电子有限公司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高文彬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3、临沂拓朴之鑫木业有限公司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王保伦;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4、山东德品木业有限公司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王海峰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5、临沂市大青山木业有限公司

   地:费 县;

法人代表:李公贤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6临沂翔龙石油有限公司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胡景奎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永安石化有限公司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 斌;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市国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王玉国;

违法行为: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临沂市荣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田 敏;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山东庄园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王金城;

违法行为:厂区灰渣露天存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山东新海表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孟祥军

违法行为:不按照规定的时限公开环境信息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山东蓝邦铝业有限公司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何良胜;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克文石材厂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李克文;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锯泥流失;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白文星(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文星石材厂)

   地:临港区;

:白文星

违法行为:锯泥干化暂存场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临沂恒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黄 山;

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郯城县石泉工艺品有限公司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张学厚;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马志刚;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恢复原状,2个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

18、沂南县金石硅砂有限公司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孙

违法行为: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

19、临沂亚圣矿业有限公司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夏立民

违法行为: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

20、时佩霞平邑县正源木制品厂

   地:平邑县

:时佩霞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1、平邑县源丰石材厂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苏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2、山东威振油脂有限公司

   地:费 县;

法人代表:孙道江;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3山东省蒙阴宏大纺织有限公司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宋炳云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危险废物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个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

24蒙阴德信鑫源热电有限公司: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刘万吉

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5、莒南县远道装饰材料厂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马浩龙;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6、临沂军兴矿业有限公司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孙源军

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7、临沭佳承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地:临沭县;

人:赵向建;

违法行为:未密闭炉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8、临沭佳承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地:临沭县;

人:赵向建;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月份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4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1个断面超标,具体情况如下: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总磷超标2.2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50

20185月第批临沂市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办理情况

截止518日,我市已接到20185月份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信访件18件,目前已办理完成8件,均已在临沂市政府网站公示。

四、第七批省级绿色学校拟命名名单公布

根据《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鲁环发201854)要求,省环保厅、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第七批省级绿色学校的评选工作,经过综合评定,拟命名123所学校为第七批省级绿色学校,其中临沂共有7所学校入选,分别为:临沂高都中学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莒南县石莲子镇中心小学临沭县青云镇中心小学临沂第十六中学、费县实验小学和临沂汤头中学。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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