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环境教育基地知识教育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环境教育基地知识教育
二、办理依据
《环境保护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环发〔2012〕113号)“一、充分认识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重要意义……推动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是各级环保部门和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环境保护部和教育部决定在各地普遍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联合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以体验式、研究性学习的形式,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环保理念和环保知识教育,促进青少年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行为养成。”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科(北京路23号)
四、申请条件
提交环境教育基地知识教育申请,接受知识教育人数应不少于100人。
五、申请材料
1. 环境教育基地知识教育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基本流程
申请人提报材料→环保部门进行材料审查→材料齐全受理→根据申请人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环保理念知识推广(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双方约定时间,开展现场学习教育。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科(北京路23号)
2.电话咨询:0539-7206125
十、其他事项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环境教育基地知识教育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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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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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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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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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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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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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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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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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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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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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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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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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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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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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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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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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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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环境教育基地环保理念和知识教育形式 |
□ 环境教育基地现场教育 □ 环保知识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