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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河东)查字〔2023〕4号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27

 

临沂市生态环境

                                                    查封决定书                 临环(东)20234

临沂瑞达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0796840027

经营者崔士敬

地址: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耿家斜坊村东

20231226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2名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正常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执行停产管控措施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评手续、查封清单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变压器、混凝土生产线及控制器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15日(时间从20231226日起至202419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备存放于你(单位)厂区内。在此期间,你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临沂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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