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临环(河东)查字〔2023〕1号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01-09

 

临沂市生态环境

查封决定书

临环(东)20231

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3490569041

经营者陈亮

地址:河东区工业园紫昇路与顺达路交汇处

202318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2名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正常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执行停产管控措施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评手续、查封清单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及再利用生产线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15日(时间从202318日起至2023122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备存放于你(单位)厂区内。在此期间,你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临沂市生态环境

20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