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6月,全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为77.8%,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为55.2%,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
附件:2024年1-6月县区国省控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
附件
2024年1-6月县区国省控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