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3月,全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为83.3%,同比提高16.6个百分点;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为72.4%,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
附件:2023年1-3月县区国省控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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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3月县区国省控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