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全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为88.9%,同比提高11.1个百分点;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为79.3%,同比提高13.8个百分点。
附件:2023年1月县区国省控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
附件
2023年1月县区国省控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