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规定要求,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11月份下半月全市重点控制河流39个考核断面5项指标进行了监测。全市共有10个断面断流、22个断面达标、7个断面不达标,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75.9%,超标项目为CODCr、氨氮、总磷。有关情况如下:
1.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总磷超标0.42倍。
2.河东区:汤河禹屋桥断面CODCr超标0.15倍,总磷超标0.33倍。
3.莒南县:龙王河朱家洼子闸CODCr超标0.17倍,氨氮超标0.56倍,总磷超标0.33倍;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氨氮超标0.85倍,总磷超标0.64倍。
4.临沭县:牛腿沟曹庄桥断面总磷超标0.11倍。
5.市城管局、市园林局:涑河凤凰阁断面氨氮超标1.17倍,总磷超标0.76倍;陷泥河沂河路桥断面氨氮超标0.22倍,总磷超标1.26倍。
附表:11月份下半月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