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规定要求,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12月份上半月全市重点控制河流41个考核断面21项指标进行了监测。全市共有9个断面断流、25个断面达标、7个断面不达标,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78.1%,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有关情况如下:
1.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总磷超标0.38倍;涑河西外环桥断面总磷超标1.11倍。
2.河东区:汤河禹屋桥断面总磷超标0.26倍。
3.兰陵县:吴坦河八大洼断面总磷超标0.2倍。
4.临沭县:牛腿沟曹庄桥断面总磷超标0.88倍。
5.市城管局、市园林局:涑河凤凰阁断面总磷超标1.13倍;陷泥河沂河路桥断面氨氮超标0.55倍,总磷超标1.0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