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各位听众、观众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
2024年11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9个,需我局调查落实的9个,目前已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沂河新区山东铮越照明厂没有环评手续,有噪音污染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沂河新区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山东铮越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建设有年产路灯配件50万件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激光切割—焊接—组装生产路灯灯架。举报人反映的噪声,主要为该公司西侧的行车、叉车装卸和激光切割作业运行过程中所产生,执法人员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东厂界和西厂界分别超标1dB(A)、0.6dB(A)。根据《临沂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沂河新区分局对该公司噪声超标问题不予行政处罚,但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隔音降噪,科学调整生产时间,及时更新维护生产设施设备,避免休息时段作业扰民。经白沙埠镇政府组织诉求双方协商调解,双方已就问题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群众反映,郯城县村里有组装柴油机污染严重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联合郯城县分局、郯城县商务局和李庄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调查。经与举报人沟通,其反映的组装厂为郯城县安顺农机维修部,位于郯城县李庄镇王沙沟村,经营者王某雷,主要从事旧船用发动机维修,建有维修厂房,地面已进行硬化,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售卖给临沂市龙翔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临审3713110003、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08(900-214-08))。现场检查时,该维修点正在进行维修作业,未发现机油污染地面情况;现场存有十几台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船用发动机,无法提供发动机来源渠道,县商务局责令其立即清理来源不明的发动机,且不得再从事旧船舶发动机的维修拆解。12月19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复核,维修点已将存放的发动机清理完毕。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3、群众反映,兰陵县村里生活污水排不出去问题。经兰陵县分局与举报人沟通,其反映的生活污水项目属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1月采用公开招标挂网的方式进行统一招标,中标单位为山东冠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6月份已完成整体工程建设。该项目中涉及群众反映的苍山街道邹庄村(自然村),采用了集中拉运的治理模式,主要是通过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蓄水池,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兰陵县分局会同苍山街道对邹庄村展开排查,未发现污水堵塞问题;在与举报人沟通中,其又反映盖板存在质量较差及损坏等问题,执法人员于12月4日上午对邹庄村所有盖板进行逐一详查,对主干道过往大车频繁倾轧导致损坏的3个盖板立即进行更换。下一步,兰陵县分局将会同苍山街道及第三方施工公司对邹庄村盖板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并及时更换损坏件,在此过程中会及时联系举报人,并邀请其到达现场参与盖板质量排查工作,确保排查结果公正、透明、有效。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4、群众反映,兰陵县废塑料垃圾清洗,气味太重污染环境问题。经兰陵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为山东全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黄家馆河南村村南1000米路东。2023年11月取得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3〕3058号),2024年1月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1324MA7MFQ3T97001U),2024年3月通过第三方自主验收。该项目生产工艺为:造纸废渣-原料暂存-上料-大料撕碎、破碎-磁选-转池拉渣-摩擦甩浆-漂洗分离-甩干-打包;产生的污水经污水暂存池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气浮+AO+沉淀+沙滤)处理后循环利用;破碎、撕碎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垂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阻挡措施、减少造纸废渣暂存时间、及时翻检晾晒通风、加强污水处理站密闭等处理方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有轻微气味;该公司只进行塑料清洗,不存在塑料热熔工序,不产生VOCS气体。企业负责人出示了委托第三方(山东蓝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19日(报告编号:LT2024030611)、10月29日(报告编号:LT2024102604)进行检测的报告,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及有组织废气均符合排放标准。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会同兰陵县分局及大仲村镇政府对该公司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对厂界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有异味及污水外排现象;但发现企业存在生产车间密闭不严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加强车间密闭,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箱活性炭。12月12日,大仲村镇政府对距离该企业100米内的仅有的两家住户进行气味及污水外排问题走访,受访人均表示不存在气味污染及污水外排现象。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5、群众反映,郯城县李庄土地被附近工厂污染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郯城县分局和李庄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附近工厂”为山东省古戈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李庄镇李庄村天龙路1号,法定代表人于某强,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再生利用,2023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郯行审环字[2023]9号),202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生产工艺为“锤式破碎-摇床-振动筛分离-一次盐洗-金属分选-破碎-二次盐洗-水洗-硅胶分选-静电分选”,废水经沉淀、压滤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经与举报人沟通,其反映“该公司7月份暴雨期间,车间地面污水伴随雨水流入厂外沟渠,对其耕地造成污染,前期已向郯城县分局进行反映。”郯城县分局于8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反映的“受污染耕地”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风险筛选值要求。经多次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9月份,举报人已就该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提起诉讼,郯城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6、群众反映,临沭大兴镇污水处理工程没修到自己家附近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临沭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其所在的东涝枝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列入2025年度治理任务,根据施工计划,优先建设主渠道和末端治理设施,反映人所在地的道路旁的主渠道已开始建设,各户门前的支管网尚未建设;加之当前气温过低不利于施工,该区域内管网建设计划于明年开春实施。经核实图纸,举报人住址位于施工范围,但因其门前原已建设有排水渠道,左邻右舍不同意重复建设。经与举报人见面沟通,其主要诉求是汛期雨水外排困难问题,其东临住户大多为新建房屋,地基较高(高约0.5米),门前垒砌沟渠已改为较粗混凝土预制管,不愿重复建设;西临住户不同意将门前沟渠改为混凝土预制管;镇、村各方多次协调无果。针对该问题,临沭县分局将持续跟进做好协商调解工作,待双方确定初步意见后,妥善解决管网排水问题。查处情况现场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7、群众反映,平邑铜石镇村南耕地被养殖场倒垃圾造成污染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平邑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村南耕地”位于沈家庄村南,系该村村民杨某某的承包地,耕地内主要存放外购鸡粪,经晾晒后还田使用,占地面积约6平方米。经现场了解,该处晾晒场距举报人住所较近,晾晒及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经平邑县分局、铜石镇政府现场调解,杨某某已主动将晾晒的鸡粪清理完毕。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8、群众反映,郯城县岗上镇村里的工厂有粉尘污染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郯城县分局和岗上镇政府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工厂实为鲁南插接方木厂,位于郯城县港上镇徐圩子村,负责人徐某辉,生产工艺为废旧木条经过裁切、锯齿、插接、打磨等工序加工成方木;企业锯齿、打磨等工序产生粉尘,经收尘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12月15日,郯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污染物有组织废气排放和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9、群众反映,罗庄盛庄刘山庄村前村支书任职期间挖土后填埋垃圾造成污染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罗庄分局会同盛庄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地块共有2处,其中一处位于盛庄街道罗兰花园西邻,承包人为刘某周(已去世),1985年至1989年期间在该位置开办砖窑取土形成土坑,刘某周去世后,由其子刘某超(刘三岗村原书记)继续付费承包该土地;因地势低洼,2019年10月起,刘某超弟兄4人利用建筑垃圾回填土坑,2022年6月土坑填平后闲置。另一处地块位于罗八路石头塘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伟诚纺织公司南邻,承包人为刘三岗村村民刘某飞,2017年2月转包给山东永圆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才,公司现已注销),转包后王某才用渣土和建筑垃圾于2017年10月将石头塘填平,现用于存放待售车辆。12月6日,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处地块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12月10日-11日,罗庄分局联合盛庄街道办事处对反映地块进行现场开挖勘查。在刘某超承包地块随机开挖点位2处,存在填埋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问题;在罗八路石头塘填埋垃圾处开挖点位3处,存在填埋渣土和建筑垃圾问题。根据《临沂市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4〕65号)、《罗庄区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12月13日,罗庄分局将相关问题线索函告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