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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07

2019年9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10个,需调查落实的10个,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郯城县李庄镇岚曹高速指挥部南100米一家石子厂污染问题。经郯城县分局现场调查,该石子厂是岚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石子加工点,加工时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郯城县分局现场责令该石子加工点立即停产,要求岚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对石子加工点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对露天存放的渣土物料进行覆盖,整改完成并经过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目前,该石子加工点已经停产,正在整改。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2、群众反映,郯城县李庄镇小哨村一家木材加工作坊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问题。经郯城县分局现场调查,该木材加工作坊主要从事木材旋皮和粉碎加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现场存有大量原料。郯城县分局责令该作坊立即拆除设备并清理现场。目前,该作坊已经断电,主要生产设备已经去功能化拆除,其余生产设备和原料正在清理中。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3、群众反映,罗庄区河道污染问题。节目结束后,罗庄分局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反映的是罗庄区通达南路与南涑河交汇处东侧一处排污管道向河道内排放污水,怀疑附近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经罗庄分局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附近共有3家企业,分别是中玻(临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同兴陶瓷有限公司和山东蓝信陶瓷有限公司。经调查,中玻(临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水外排问题。临沂市同兴陶瓷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入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水外排问题。山东蓝信陶瓷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入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水外排问题。经执法人员对该处河道排污口调查,该排污口为生活污水排放口,罗庄分局已经按照职责函告责任部门对该处排污口进行处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4、群众反映,沂南县青驼镇高里村金凯利金具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经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马上就办”栏目组、沂南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山东金凯电力金具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建有2t/h 电炉2台、1t/h电炉5台、0.5t/h电炉3台,厂区内产尘点位和涉有机废气排放点位均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该公司镀锌工艺为热镀锌,不产生废水,镀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排水沟。前期,沂南县分局和青驼镇政府曾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和同一个院内的临沂蒙水水表有限公司、临沂山泉水表制造有限公司污染问题,青驼镇政府于2019年9月上旬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三家公司进行了全面监测,各排气筒粉尘、厂界无组织粉尘、噪声、外排水、周边环境地下水等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已书面反馈举报人。

5、群众反映,郯城县李庄镇福贤社区东食堂烧玉米皮污染问题。经郯城县分局调查,郯城县境内没有叫福贤社区的小区,经工作人员与举报人联系,所留电话号码的机主称未向行风热线反映过任何问题,并且不是郯城人,不了解相关情况。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6、群众反映,沂南县鲁蒙水表厂污染问题。经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马上就办”栏目组、沂南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鲁蒙水表厂实际是青驼镇高里村山东金凯电力金具有限公司、临沂蒙水水表有限公司和临沂山泉水表制造有限公司3家公司在同一个院内生产,环保手续均齐全。山东金凯电力金具有限公司产尘点位和涉有机废气排放点位均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镀锌工艺为热镀锌,不产生废水,镀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临沂蒙水水表有限公司产尘点位和涉有机废气排放点位均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临沂山泉水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只产生熔炼废气,已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3家公司共用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排水沟。前期,沂南县分局和青驼镇政府曾接到群众反映3家公司污染问题,青驼镇政府于2019年9月上旬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三家公司进行了全面监测,各排气筒粉尘、厂界无组织粉尘、噪声、外排水、周边环境地下水等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现场检查时,3家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已书面反馈举报人。

7、群众反映,郯城县李庄镇小哨村一家木材作坊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问题。该问题与当日行风热线第2个问题为同一个问题,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8、群众反映,兰陵县庄坞镇山东村一家鸭子加工厂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经兰陵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山东超和龙山腾食品有限公司,其肉鸡、肉鸭屠宰加工项目于2016年6月份取得批复,并于2017年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加工设备均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和湿地处理系统。屠宰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地下管道排入2公里外的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外排,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兰陵县监控中心联网,经调阅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外排水质均达标。针对污水处理系统有异味问题,该公司已对污水处理的缺氧池进行了密闭并配套建设了光氧除臭设施,恶臭气体经过收集处理后外排。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9、群众反映,兰山区枣园镇工业园降雨后向湿地内排污水问题。经兰山分局联合半程镇政府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湿地是柳青河谭家庄湿地,该湿地主要功能是泄洪和净化污水。举报人反映的污水排放地点位于半程镇金锣工业园金锣二路与堤下路交汇处的一个泄洪渠,主要承担半程镇金锣工业园的泄洪功能,平时该泄洪渠闸门关闭,在汛期或者降雨后泄洪渠闸门打开,泄洪水向南下穿柳青河流入湿地净化,然后在下游汇入柳青河。现场检查时,该泄洪渠闸门已经关闭,泄洪渠处于断流状态,不具备水质采样监测条件,渠内剩余少量污水,半程镇立即组织人员将该处污水引入泄洪渠北侧的金锣污水处理设备,经过处理后排放。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0、群众反映,兰陵县尚岩镇西南山附近一家石子厂污染问题。经兰陵县分局联合尚岩镇政府现场调查,该石子厂位于尚岩镇王埝沟村,无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项目。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没有产品、原料,部分生产设备已经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兰陵县分局告知尚岩镇政府对该石子厂落实清理取缔措施。目前,该石子厂生产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正在出售拆除后的设备,该处用地已经被尚岩镇政府征用。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