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9个,需调查落实的8个,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莒南县板泉镇楼里村河道污染问题。经莒南县环保局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板泉镇鸡龙河古道,主要流经大白常村、楼里村,为季节性河流。通过排查发现,该河上游无重点工业污染企业,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上游大白常村等村庄养殖污染。前期,莒南县环保局已经按照职责分工,函告板泉镇政府和县畜牧部门对该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目前,板泉镇人民政府已制定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相关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群众反映,罗庄区褚墩镇板厂生产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经罗庄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临沂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木材、板材。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产生的垃圾主要为木材锯切产生的锯末、下脚料。公司对锯末、下脚料统一收集后作为其他产品原料进行外售,未发现生产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执法人员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无法得知其反映的生产垃圾倾倒位置,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3、群众反映,莒南县石莲子镇莲花汪村西北角水塘被污染问题。经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马上就办”栏目组、莒南县环保局现场调查,该水塘上游无工业废水汇入,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流入,经取样化验,该水塘水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超过V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莒南县环保局已经按照职责分工,函告石莲子镇政府对水塘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4、群众反映,兰山区枣沟头镇桃园社区拉鸡货车气味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该货车运输完毕后没有及时对货车内的鸡粪进行洗刷,产生的异味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问题属于城市市容管理方面。兰山环保分局已按照职责分工,函告兰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议对该问题进行处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5、群众反映,费县新庄镇6月6日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硫酸污染问题。经费县环保局现场调查,2018年6月6日,新庄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硫酸罐车发生硫酸泄露事故,事故发生后,费县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并组织县公安、环保、新庄镇政府等单位赶赴现场。接到通知后,费县环保局立即启动应对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现场实时监测pH值等污染指标,并对现场处置后的土样内残留酸液进行后续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告知新庄镇政府,由新庄镇采取进一步处理。8月28日,费县环保局对硫酸泄露处理后的现场再次进行检查发现,现场仍残留硫酸气味,事故处理时拌有碳酸钙石子粉的土壤未进行及时清理。费县环保局立即函告新庄镇政府,对残留污染土壤进行进一步处理,对事故处理时拌有碳酸钙石子粉的土壤进行剥离清理,按照规定妥善处置,并对剥离后的底层土进行取样检测,达到可利用的土质标准后,再回填未受污染的新土。费县环保局将继续对修复后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确保消除环境隐患。目前,新庄镇政府已经对拌有碳酸钙石子粉的土壤进行剥离清理,正在组织取样检测。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6、群众反映,莒南县临港产业园区赵家村石雕石刻厂粉尘污染问题。经莒南县环保局现场调查,赵家村石雕石刻行业为该村传统行业,石雕石刻加工户均无环评手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属“散乱污”企业。莒南县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工,已经函告莒南县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石雕石刻厂进行取缔。目前,莒南县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已对赵家村石雕石刻加工户落实断电措施。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7、群众反映,兰山区解放路与临西十二路交汇处晚上焚烧垃圾气味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焚烧区域南侧无工业企业,北侧存在少量小型企业。经执法人员对该区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企业焚烧垃圾的痕迹。通过对周边居民走访,部分居民反映附近居民有焚烧生活垃圾现象。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表示,8月24日之后,类似情况未再次发生。同时,兰山环保分局已按照职责分工,将焚烧垃圾问题反馈给兰山区城市管理局和兰山街道办事处,建议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避免发生焚烧垃圾问题。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8、群众反映,郯城县马头镇河道上游有工厂向河道排放废水问题。因举报人未提供具体的河流名称和地址,郯城县环保局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询问具体地址,机主表示未拨打电话反映过该问题,不了解相关情况。郯城县环保局对企业集中的开发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工厂向河道排放废水现象。因举报人未留有效联系方式,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9、群众咨询,秸秆存放处如何申请问题。当日行风热线已现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