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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环保局关于2009年11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4-13
一、关于群众反映苍山沂堂镇龙泉官庄村石灰窑污染问题。

  答复:
经苍山县环保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属实。接到本次举报前,苍山县环保局已责令该村5家石灰窑停止生产,并采取了断电措施。但是,在利益驱动下,部分石灰窑主又擅自恢复生产。接到行风热线反映该问题后,苍山县环保局再次对其下达了取缔函,并报请苍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拆除。目前,5家石灰窑已经停产。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二、关于群众反映郯城县沙墩镇沟上村炼油厂污染问题。

  答复:
经郯城县环保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属实。因炼油厂属土小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郯城县环保局已责令其限期拆除。目前,该厂已拆除完毕。因举报人所留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查处情况无法反馈举报人。
三、关于群众反映罗庄区册山街道小庄子村临沂怡高建陶有限公司污染问题。

  答复:
经罗庄环保分局现场调查,该公司已经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于2006年建成水煤浆炉。经监测,该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标准,企业可做到达标排放。2008年以前,该公司与小庄子村5户村民达成口头协议,公司周围13亩土地由村民耕种,成熟后由该公司收割,每年按农作物的市场平均价支付给村民,一直补偿至2006年。2008年初,该公司与村民协商2007年农作物补偿价格时,因1户村民不同意补偿价格,补偿协议未能达成。此后,村民未对土地进行耕种,13亩土地荒废至今。罗庄环保分局会同册山街道办事处、小庄子村委与村民代表多次进行调解,村民代表要求将2007年至今的损失全部补偿,但怡高公司同意补偿2007年的损失,因2008年以来村民未耕种,坚决不予补偿,故调解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罗庄环保分局于12月3日对此纠纷的调解依法予以终结,并书面告知村民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四、关于群众反映水文站家属院锅炉烟尘污染问题。

  答复:
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水文局家属院位于位于兰山路东段朝阳四巷,因锅炉车间密封措施不到位,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因该地段供暖管道负荷已满,且面临拆迁,水文局家属院一直未接入集中供暖管道。兰山环保分局已责令水文局采取分时供暖、减少锅炉运转时间、封闭锅炉车间门窗等措施,解决锅炉污染问题。目前,该单位已整改完毕。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五、关于群众反映工商银行家属院烧锅炉噪音及烟尘污染问题。

  答复:
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该锅炉位于沂蒙路与金四路交汇处付屯小区内,为1.4吨,产生的噪音及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因供热管网现已铺设至该区域,按照《关于印发< 兰山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发[2009]号)要求,应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并淘汰2吨以下燃煤锅炉。兰山环保分局已向工商银行付屯小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锅炉运转,并自行拆除。目前,该锅炉已经拆除完毕。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六、关于群众反映费县方城镇阀门厂烟尘污染问题。

  答复:
经费县环保局现场调查,该厂始建于1970年,隶属于费县大陆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管道阀门,年产量1800吨。因该厂高炉防尘罩老化,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费县环保局已对该厂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修防尘罩,加装除尘管,消除污染。目前,该厂已整改完毕。因举报人所留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查处情况无法反馈举报人。
  
  七、关于群众反映临沭县临沭镇前杨楼村3至4家电镀厂水污染问题。

  答复:
经临沭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前杨楼村仅有一家电镀厂,厂名为临沭县电镀厂,法人杨化来。该厂建于1992年,主要生产农机配件。该厂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临沭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因举报人所留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查处情况无法反馈举报人。
  
  八、关于群众反映河东区九曲街道生猪屠宰加工厂水污染问题。

  答复:
经河东环保分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是临沂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废水经河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因府前街与李公河西支交汇处污水管网正在施工改造,导致污水管道损坏堵塞外,污水外溢对李公河造成污染。目前,河东区建设局已对污水管网进行修复,并将外溢污水全部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九、关于群众反映郯城县马头镇高寺村高速公路出口处塑料颗粒厂污染问题。

  答复:
经郯城县环保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属实。因塑料颗粒厂属土小企业,污染严重,郯城县环保局已联合马头镇政府对其进行了彻底拆除。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十、关于群众反映罗庄区盛庄街道王对河村生铁制品加工点污染问题。
  
  答复:
经罗庄环保分局现场调查,该村生铁制品加工点生产过程中酸洗废水外排,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今年8月和10月,罗庄环保分局已经联合盛庄街道办事处进行了2次集中清理活动,共对23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作坊进行了清理。11月26日,罗庄环保分局再次检查时,所有作坊已改为成品铁皮做原料,不再进行酸洗。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十一、关于群众反映前园花园小区C区锅炉粉尘污染问题。

  答复:
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前园小区C区共有两台供暖锅炉,均为10吨。按照《关于印发< 兰山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发[2009]号)要求,两台锅炉均属于允许存在的燃煤锅炉,且安装了除尘设施。因司炉工操作不规范,燃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兰山环保分局已责令该小区规范司炉工操作,保证除尘效果。目前,该小区已整改完毕。因举报人所留电话号码为空号,查处情况无法反馈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