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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9年第8期)

来源: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9-09-30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140件,受理30件,回退110件。其中市局19件、兰山区6件、罗庄区2件、河东区1件、兰陵县1件、莒南县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81,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通达路小涑河,河道内污染严重,异味过大,影响市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近期降雨比较多,老城区的管道多为雨污混流制,为了排涝,涑河沿线截污闸打开,导致污水流入到河道内,并且涑河上游水量比较小,涑河整体流动性差,使得有一部分污水在河道内积存,使河水水质变差。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81,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金六路交汇处东侧河流散发臭气,要求落实污染源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为了防洪排涝将青龙河沿线的一些溢流口进行拆除,污水通过溢流口进入到河道内,导致河水水质变差,河水气味难闻。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83, 市民通过微信求助:罗庄区清河南路陷泥河内污染严重,气味刺鼻,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治理污染,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陷泥河没有生态径流,当陷泥河截污闸打开后,污水进入河道内,在河道内积存,导致河道水质变差,气味难闻。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4、85,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启阳路银雀山公园南侧陷泥河桥,2015年左右,市住建局在该处建设专门的排污管道,至今已多次进行整修,但排污问题仍未得到改善,要求落实给予合理的答复,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据现场调查此处为一处方函截污闸,当水位升高,水量过大的情况下,截污闸就会打开,雨水混杂着污水流入河道内。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86,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一路与临西六路交汇处军兴家园小区西侧排水沟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陷泥河没有生态径流,当陷泥河截污闸打开后,污水进入河道内,在河道内积存,导致河道水质变差,气味难闻。最近为了泄洪将一部分水放到陷泥河里,陷泥河水质得到改善,待陷泥河净水厂建好后,有固定水源,就不会有这种情况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87, 市民来电建议: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设立24小时环保举报电话,造成市民举报不便,要求设立24小时环保举报电话,并予以公示,2.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严查环保问题,未制定举报奖励政策,要求制定环保举报奖励政策,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办理情况:自市政府设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后,环保举报电话12369已合并到市12345热线,12345为24小时举报电话,市民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42号),市民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符合《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情形,即可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基本满意。

7、810,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金六路交汇处东侧河流散发臭气,要求落实污染源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因最近雨水比较多,管道是雨污混流制,当水量过大,水位增高的情况下,污水混杂着雨水流入河道内,使河水散发异味。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8、813, 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涑河北街与青杨路交汇处及兰山区涑河南街与青杨路交汇处,该处两个排污管道经常向涑河内排放污水,要求落实处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要求承办单位回复电话)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此处为截污闸,下雨天,雨量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防洪排涝,就会将截污闸打开,将水排到河道里。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9、815,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金源路与陶然路交汇处颐龙恒泰小区青龙河河段,河道散发刺鼻气体,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治理河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因最近雨水比较多,管道是雨污混流制,当水量过大,水位增高的情况下,污水混杂着雨水流入河道内,使河水散发异味。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0、817, 市民来电投诉:其前期通过12345工单180601082750778691反映“2018年4月24日,不明单位将兰山区解放路东段东方红广场内护城河北岸的部分绿化带破坏,并进行硬化道路,其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减少硬化道路面积”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9年6月13日回复:针对举报人反应的水泥不透水问题,经落实,施工时已对水泥进行打孔,保证透水。市民再次来电表示,现树木即将死亡,不明单位重新维修路面,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合理的解释,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兰山区解放路东段东方红广场内的工程完全按照园林局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1、820,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广州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东北角工地,该工地于每天20:00-05:00夜间施工,严重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2、820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广州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东北角工地,该工地于每天20:00-05:00夜间施工,严重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如继续转办至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请附转办依据)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3、821,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启阳路银雀山公园南侧陷泥河桥,2015年左右,市住建局在该处建设专门的排污管道,至今已多次进行整修,但排污问题仍未得到改善,要求落实给予合理的答复,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此处为截污闸,当河道内水位升高到一定高度时,就会将截污闸打开,将水排到河道里。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4、821,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小涑河,现河水呈黑绿色,水质较差,要求落实原因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当降雨比较多的时候,老城区的管道多为雨污混流制,为了排涝,涑河沿线截污闸打开,导致污水流入到河道内,并且涑河上游水量比较小,涑河整体流动性差,使得有一部分污水在河道内积存,使河水水质变差。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5、824,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清河北路与即丘路交汇处的河流,自2019年8月开始该河流内的水散发一股刺鼻的臭味,影响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有关部门为了防洪排涝将之前已经提升的溢流口位置降低,导致金一路到金二路之间有溢流口溢流,使污水进入河道内,导致河水发臭。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6、825, 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沂州路与金源路交汇处青龙河,该处河道下游两个污水口于每天20:00以后排放污水,声音较大,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有关部门为了防洪排涝将之前已经提升的溢流口位置降低,导致金一路到金二路之间有溢流口溢流,再加上晚上8点左右是用水高峰期,水量较大,污水从溢流口溢流,产生噪声。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7、826,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启阳路与临西七路交汇处的陷泥河,2019年8月21日开始水污染严重,并散发臭味,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污染源并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陷泥河没有生态径流,当陷泥河截污闸打开后,污水进入河道内,在河道内积存,导致河道水质变差,气味难闻。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8、826,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银雀山路与临西八路交汇处向西的陷泥河河道,该河道散发臭味,要求相关部门查处污染源并整改河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陷泥河没有生态径流,当陷泥河截污闸打开后,污水进入河道内,在河道内积存,导致河道水质变差,气味难闻。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9、829,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启阳路银雀山公园南侧陷泥河桥,2015年左右,市住建局在该处建设专门的排污管道,至今已多次进行整修,但排污问题仍未得到改善,要求落实给予合理的答复,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此处为截污闸,下雨天,雨量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防洪排涝,就会将截污闸打开,将水排到河道里。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

1、81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启阳路银雀山公园南侧陷泥河桥南首,有不明人员每日全天在该处排放污水,要求落实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调查落实,兰山区启阳路银雀山公园南侧陷泥河桥南首有一处水闸,该水闸为截污水闸,前段时间因暴雨导致城区水量较大,该水闸被打开用于缓解城区道路积水,带出部分生活污水,目前,该水闸已彻底关闸,无水流出。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8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方城镇大于村,村西的河道于2019年7月29日漂浮大量的死鱼,要求落实原因。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兰山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方城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未发现飘浮的死鱼,举报人反映的村西河道飘浮的死鱼,现已随雨水流入下游。执法人员在该水沟内采集水样送检,并在周围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违法排污企业。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坚决制止违法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会加强巡查,绝不姑息非法排污的行为!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8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解放路与滨河路交汇处,2019年7月26日09:48此处有一股农药味道,污染环境,要求尽快查找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反映的情况已由兰山区环保分局受理,已安排监察中队执法人员专项办理。执法人员现场落实时,在该处未闻到该异味。如您存在疑问,可以到兰山环保分局1501室或拨打8118393进行咨询。下一步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继续办理。如果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来电反映。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4、8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天基黄金水岸写字楼,该写字楼周围的空气中每天全天散发刺鼻的恶臭气味,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反映的情况已由兰山区环保分局受理,已安排监察中队执法人员专项办理。现场调查时,未闻到相关异味,8月8日与反映人电话联系,举报人表示之前异味疑似为沂河水体的味道,现在已经没有味道了。下一步将加强监督管理,感谢您继续监督和提供宝贵意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8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方城镇大于村祊河,自2019年7月28日下午河内水质呈现黑色,散发臭味,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污染源、改善水质,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兰山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方城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未发现污水排放,经执法人员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反映的黑色水质,现已随雨水流入下游。执法人员在该水沟内采集水样送检,并在周围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违法排污企业。执法人员与举报人沟通,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坚决制止违法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举报人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88日, 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7月21日07:40,其发现有一车辆在兰山区长春路沂河大桥中段自西向东行驶,该车主向河内倾倒不明物体,要求尽快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兰山环保分局监察大队根据群众反馈的信息,对长春路沂河大桥至北京路沂河大桥沿线河道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倾倒物对水体造成污染,下步将加大巡查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三)罗庄区

1、8月9日,市民来电举报:其是罗庄区盛庄办事处管德力水果有限公司的员工,2019年7月15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因其公司存在污染问题责令其公司停产,其表示不存在污染问题,要求恢复其公司正常经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 您好!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罗庄区环保分局收费中队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调查情况:经查,我局执法人员2019年7月15日未对该公司进行过检查,所以未对该公司下达过停产通知。 处理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将依法处理。 3、回访情况:我们已于2019年8月14日10点,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所以我们无法向您反馈,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18继续咨询办理。感谢您的信任关注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8月16日,市民来电举报:罗庄区罗庄街道办事处朱陈北村,该村村委东侧500米存在无名加工厂,生产时气味刺鼻,且噪音扰民,影响村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协调挪移位置,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信访中队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查,诉求人反映的无名加工厂,实际为星邦家具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朱陈北村,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已取得营业执照,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取得环评批复。 2、处理情况: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前往政务大厅就办理环评手续问题进行业务和相关政策咨询,责令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私自生产。2019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停产情况进行后督察,该公司已停产。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检查执法频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3、回访情况:2019年8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多次拨打举报人的举报电话,均无人接听。感谢您的信任、关注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四)河东区

1、8月16日,市民来电举报:河东区八湖镇史家宅子村,有不明人员向该村河内投放火碱水,造成全村河流被污染,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190804100844262207),对举报人反映“河东区八湖镇史宅子村不明人员向河流投放火碱的污染河流”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对举报地进行查看,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河东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到达举报人所反映的地点就行检查,未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投放火碱问题,该处上游有生活污水汇入河流,经过排查未发现有企业偷排废水等现象,加上近期雨水较大无法考证,建议举报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与执法人员取得沟通。今后河东环保分局会加大对这一地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由于举报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查处结果无法反馈给举报人。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五)兰陵县

1、8月5日,市民来电投诉:兰陵县大仲村镇外环路东段冷库北侧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该工厂每天夜间加工,气味刺鼻,污染环境严重,要求市环保局落实取缔,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民来电举报的塑料颗粒厂为兰陵县嘉庆塑料再生公司。该公司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大仲村北。2005年11月份取得环评批复(苍环管〔2005〕25号),2008年9月份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清洗废水经水净化设备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该厂主要的废气是加热融化、挤塑成型等工序有机废气经设备顶部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设备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六)莒南县

1、8月15日,市民来电投诉:河东区八湖镇石家宅子村村东水库内,每逢下雨有不明人员向该水库内排放污水,要求落实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由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安排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办理。近期,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石莲子镇李家埠及陈家宅子村黄桃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恒祥食品及宏安食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未发现偷排的情况。对无环评手续的黄桃加工作坊依法进行查封。执法人员对八湖镇史家宅子村东水库至上游石莲子镇李家埠村河流进行分段排查,该河道流经的村庄生活污水全部汇集于此,并堆放大量腐烂蔬菜、草莓秧等废弃物,我局已通知石莲子政府对该河道进行清理,以确保农村水环境安全。如有疑问请拨打7212693继续咨询反映。2019年8月19日致电诉求人表示满意。同时,感谢诉求人对莒南县环保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8月1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算圣路与书圣路交汇处圣兰菲诺小区工地,该工地经常不定时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如继续转办至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请附转办依据)

2、8月1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路交汇处黄金水岸小区业主,2019年7月20日开始,其闻到类似粪便的味道,反映至物业,物业解释为沂河河水散发臭味,其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3、81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7月16日,因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工作,导致兰山区全部工地工作人员无法工作,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检查截止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4、8月1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7月20日开始,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罗庄区和高新区全部的建陶厂停业整顿,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并告知允许营业的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5、8月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济南路与广州路交汇处东方购物广场,该购物广场因二楼建篮球场,近期05:30开始施工,声音过大,噪音扰民,要求有关部门协调降低噪音,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6、8月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九路与大山路交汇,该处每天全天较多大货车行驶,排放黑烟,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查处,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山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发〔2018〕10号) 的规定,“货车尾气排放污染环境” 工作任务由交警部门负责。建议转交交警部门。

7、8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坊办事处济南路与马陵山路交汇处沂龙湾青园小区,该小区北侧的豪森名邸小区沿街商户每天23:00-02:00施工,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8、8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天津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万达广场建筑工地,每天夜间施工扰民,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8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解放路桥下沂河,2019年8月1日,存在人员向河道内外排污水,要求落实查处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致电举报人了解举报人所述为该处沂河桥下存在一处排水口排放污水,经调查落实,该排污口所排放污水为生活污水。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建议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办理。

10、8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临沂市环保局指定临沂市所有商铺安装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晟大街交汇处环球阳光城2201室临沂市速康商贸有限公司出产的柯蓝品牌油烟净化设备,兰山区临西五路与聚才路交汇处后十社区2-401室宝丽洁公司的油烟净化设备,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沂蒙路交汇处桃源大厦1404室艾格绿公司的油烟净化设备,兰山区柳青街道美佳商贸街31号楼B单元1002室双尼品牌的油烟净化设备,市民对此不满,表示不应指定具体的公司,要求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指定商铺安装固定品牌油烟净化设备。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1、8月2日,市民来电求助:其挖掘机在兰山区南京路与苍山路交汇处工地工作,2019年8月1日,施工方禁止其驾驶挖掘机离开,工作人员告知需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开具证明方可放行,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出具证明,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举报人反应的其挖掘机在兰山区南京路与苍山路交汇处工地工作,2019年8月1日,施工方禁止其驾驶挖掘机离开,工作人员告知需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开具证明方可放行,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出具证明的问题。经落实,本单位没有相关的业务。

12、8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于2019年7月,临沂市环保局指定兰山区所有商铺安装兰山区临西五路与聚才路交汇处后十社区2号楼401室宝丽洁公司售卖的油烟净化设备,如未安装禁止营业,但该公司缺货一直不予提供设备,市民要求临沂市环保局给予出具合理解决方案,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指定商铺安装固定品牌的油烟净化设备。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3、8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坊办事处济南路与马陵山路交汇处沂龙湾青园小区,该小区北侧的豪森名邸小区沿街商户每天23:00-02:00施工,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4、82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天津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万达广场建筑工地,每天夜间施工扰民,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5、8月2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北京路17号市政府向东1公里沂河河道内的水呈现深绿色,且水面漂浮大量的死鱼,水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原因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6、8月5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州路与陵园前街交汇处烈士陵园南门停车场南侧、东侧的河道,河道的河水呈黑色,且河道内存在较多生活垃圾,气味刺鼻,要求落实治理并清理垃圾,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青龙河主管道由我们负责,烈士陵园东侧和南侧支管道不在我们职责范围内,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

17、8月5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后明坡小区28号楼向西30米处工地,2019年8月4日00:38左右,该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指定商铺安装固定品牌的油烟净化设备。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8、8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解放路与宏大路交汇处的陷泥河,河水污染严重,气味刺鼻,要求尽快落实原因并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此处西岸有一处方函漏水,建议转排水处处理。

19、8月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西北角临沂市环保局门前的广场,2019年7月份,有人员将建筑材料堆放在该广场内,影响市容,要求落实尽快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容环境归市城管局管理,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20、8月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雀山路与临西七路交汇处沂城花园小区向东8米河道,1、该处河道内存有大量垃圾,无人清理,要求协调给予清理垃圾,2、有不明人员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污染水源严重,要求协调制止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3、有不明单位经常将污水排放至该河道内,污染水源严重,要求落实查处制止污水排放至该河道内,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举报人反应的兰山区金雀山路与临西七路交汇处沂城花园小区向东8米河道,1、该处河道内存有大量垃圾,无人清理,要求协调给予清理垃圾,2、有不明人员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污染水源严重,要求协调制止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3、有不明单位经常将污水排放至该河道内,污染水源严重。经调查了解,举报人所述河道为陷泥河,沿线无工业废水排入,举报人所述污水为沿线生活污水,建议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1、8月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后明坡小区28号楼向西30米处工地,2019年8月4日00:38左右,该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22、8月8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高新区市民,近期市民通过新闻头条得知临沂将设立城市建筑垃圾掩埋场,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开办建筑垃圾掩埋场需要哪些手续,应至何部门办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咨询的问题属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范围,建议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

23、8月8日,市民来电求助:其在兰山区开办企业,需协调河北的环评机构办理环评鉴定,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告知异地环评公司能否给予其公司代理环评表,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咨询的问题属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范围,建议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

24、8月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汇处至临西六路的涑河内,现河流内水质散发臭味,河道内存在垃圾,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清理、重新更换河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河道内垃圾清理属于城管局职责范围内,建议转城管局处理。

25、89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7月20日开始,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罗庄区全部的建陶厂停业整顿,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并告知允许营业的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6、8月9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求助:2019年7月15日,临沂市环保部门下达通知不允许国营和私营企业生产,工人大量下岗在家不合理,要求取消该通知。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7、8月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解放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向南至金一路的沂河,该处河道内存在大量青草垃圾,希望相关部门协调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28、89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一路与解放路之间的沂河河道,河道内存在大量水藻草、垃圾,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29、8月1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州路与陵园前街交汇处烈士陵园南门东侧河道,常年流淌污水,水呈现黑色,气味刺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要求承办单位给予回复)

――烈士陵园东侧和南侧河道为青龙河支管道,不属于中心城区河道整治的治理范围,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17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20)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30、8月13日,市民来电求助:自2019年8月9日开始,兰山区通达路与北京路交汇处沂龙湾小区御园西南角的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31、8月13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兵圣路柳青河河段,2019年8月11日有人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呈黑色,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污染源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查该河段周围无工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由市城管局进行查处。

32、8月15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求助: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所有工地因环保整治都已停工,已经影响农民工生存,工地已向环保部门上报审批,但至今未通过审批,市民要求尽快同意复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3、8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9年7月19日通过工单190719194921622126反映“其是兰山区工地的农民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7月14日向全市下达通知,要求所有工厂、工地停工”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于2019年7月23日回复:您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告知何时恢复正常运作,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4、8月1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沭河路98号京韵园小区,2019年8月15日00:26,小区内A9号楼南侧道路上仍有不明人员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35、8月1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的沂河,该处河道内存在较多淤泥,气味难闻,要求尽快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36、8月17日,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求助:兰山区海关路115号世纪花园小区4号楼,2015年交房,小区由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北京路市政府西侧金玉山大厦内的金玉山公司开发建设,该楼外墙、楼顶处均无保温层,墙壁于冬天存在渗水现象,要求开发商尽快解决渗水问题。请予以办理,谢谢。

——节能部门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7、8月17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8月份,临沂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局因环保问题要求市区所有的工地停止施工,市民表示工期延迟,开发商损失严重,希望告知何时可以恢复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8、8月1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启阳路与临西十三路交汇处赫峰集团,该公司使用拖拉机运输设备,其表示污染环境,要求落实整顿。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山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发〔2018〕10号) 的规定, 山区启阳路与临西十三路交汇处赫峰集团,该公司使用拖拉机运输设备,其表示污染环境的工作任务由交警部门负责。

39、819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金一路沂河河道,该河道内存在较多水草、垃圾,散发难闻气味,要求相关部门治理河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40、8月2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广州路与成都路交汇处道尔敦(音译)幼儿园,该幼儿园于2018年4月开始建设,夜间不定期有噪音产生,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1、8月22日,市民来电求助:现临沂市所有工地需要安装PM10扬尘设备,市民表示市场扬尘设备较多且无合格证,要求相关部门出具PM10扬尘设备质检报告。请予以办理,谢谢。

――出具扬尘设备质检报告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业务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42、8月2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路与济南路交汇处华科中心,每天00:00-02:00工地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3、8月2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长沙路与沭河路交汇处柳青玺悦小区,每天22:00-24:00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4、8月2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浮来春公馆小区二期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5、8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浮来春公馆小区二期,开发商承诺2019年8月31日交房,现开发商告知延期交房,原因为市环保局要求停工,未告知具体内容,要求市环保局告知是否属实并告知停工具体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要求承办部门回复)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46、8月2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浮来春公馆小区二期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7、8月2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长沙路与沭河路交汇处柳青玺悦小区,每天22:00-24:00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8、8月2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路与济南路交汇处华科中心,每天00:00-02:00工地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9、8月2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滨河西路与清河北路交汇处小埠东橡胶坝向南50米左右的公共厕所,该处厕所的化粪池向外溢出污水,污水向东流至河内,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清理污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厕所的化粪池向外溢出污水归市城管局管理,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50、826日, 市民来电求助:自2019年8月9日开始,兰山区通达路与北京路交汇处沂龙湾小区御园西南角的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51、8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御龙府汇宝湾小区,该小区正在施工,现开发商告知因政府查环保,需要停工,导致房屋延期交付,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环保与小区停工是否有关系,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52、8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长沙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中南鲁商樾府小区每天夜间施工,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53、827日, 市民来电投诉:平邑县仲村镇牛家庄村,该村东北侧多家养殖鸭子工厂,外排粪便,要求落实禁止养殖,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平邑县环境保护局回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养殖场主管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54、8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汶泗路与沂蒙路交汇处沂河大桥东侧的河道存在较多垃圾,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清理垃圾,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55、8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祊河桥东侧的河道存在较多垃圾,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清理垃圾,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56、8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祊河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该小区于2019年8月26日22:00开始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禁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57、8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坊办事处三河桥西侧工地,2019年8月26日22:00左右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58、8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南侧不明建筑工地,2019年8月26日开始,该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59、8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武汉路交汇处承德碧海方舟小区,2019年8月27日02:00左右小区内西侧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60、8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河东区沂河大桥桥底的河内存在较多垃圾,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清理垃圾,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61、8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广州路与成都路交汇处道尔敦(音译)幼儿园,该幼儿园于2018年4月开始建设,夜间不定期有噪音产生,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62、8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广州路与蒙河路交汇处万达商场,该处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该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63、8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沭河路98号京韵园小区,2019年8月15日00:26,小区内A9号楼南侧道路上仍有不明人员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64、828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孝河路与长沙路交汇处中南樾府小区,2019年8月26日,该小区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65、8月2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路与南京路交汇处蓝钻庄园小区,小区沿街商铺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66、8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清扫罗庄区龙潭路与罗七路交汇处向东路段的环卫工人,每次经过其家在罗庄区龙潭路美华新村南门路北的创意厨卫电器店铺时对其进行辱骂,其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给予道歉,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环卫办田树功主任落实,此路段环卫工人属于环卫集团五公司管辖,请转环卫集团五公司处理。

67、8月28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投诉:2019年8月26日,因环保问题兰山区所有饭店、加油站、菜市场停业整顿,持续时间为5天-7天,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要求饭店正常经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68、8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八一路与银雀山路交汇处人民广场西侧所有饭店均因治理环保被关停,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协调允许该处饭店正常经营。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69、8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雀山路与临西七路交汇处沂城花园小区向东8米河道,1、该处河道内存有大量垃圾,无人清理,要求协调给予清理垃圾,2、有不明人员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污染水源严重,要求协调制止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3、有不明单位经常将污水排放至该河道内,污染水源严重,要求落实查处制止污水排放至该河道内,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现场调查落实,兰山区金雀山路与临西七路交汇处无工业企业存在,所排污水为生活污水,属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管辖职能,河道内垃圾及种植农作物的行为属于河道管理局的管辖职能,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建议转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及市河道管理局进行办理。

70、8月2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柳青街道澜泊湾小区一期向南50米的工地,该工地每天23:00开始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71、8月2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孝河路与长沙路交汇处中南樾府小区,2019年8月26日,该小区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72、8月2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路与南京路交汇处蓝钻庄园小区,小区沿街商铺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73、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南侧工地,2019年8月26日23:00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表示不满,要求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74、8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兰山区柳青街道居民,于2019年8月27日,其通过网络得知应环保要求市区所有加油站即将停业,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告知该消息是否属实,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75、829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兰陵路三河口小学,2019年8月26日24:00左右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禁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76、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南侧工地,2019年8月26日20:30开始该处进行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77、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天津路与蒙河路交汇处电信大楼,2019年8月27日该大楼21:00至00:00进行施工,噪音严重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制止该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78、829日, 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8月27日,环保部门禁止兰山区金一路整段的加油站进行营业,市民表示无处加油,要求环保部门落实兰山区城区内允许营业的加油站地点。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79、8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州路与陵园前街交汇处烈士陵园南门停车场南侧、东侧的河道,河道的河水呈黑色,气味刺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烈士陵园东侧和南侧河道为青龙河支管道,不属于中心城区河道整治的治理范围,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17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20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80、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马陵山路与武汉路交汇处北城医院南侧,该处每天18:00至06:00有不明人员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81、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五洲胡,现环球丹桂园和五洲华府小区之间桥向西30米路南处,存在排水口,每天向五洲胡内排放黑色污水,散发臭味,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制止排污,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查,该排放口周围无工业企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和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由市城管局调查处理。

82、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浮来春公馆小区,该小区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83、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南侧工地,2019年8月26日23:00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表示不满,要求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84、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柳青河西路与祊河路交汇处向北100米,儒辰集团于2010年左右在该处挖掘深坑,并设置水泵向附近的沂河内排水,污染环境,要求拆除水泵,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由市城管局依法进行查处。

85、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南侧工地,2019年8月26日20:30开始该处进行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86、8月29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投诉:2019年6月,临沂市政府以治理生态环境为由,责令物流、五金、铸造、外贸、建筑、食品、塑制品、交通运输行业等企业停止生产,导致工人大量失业、待业,认为不合理,要求恢复营业。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87、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临西五路与开阳路交汇处向北50米路西的维修市场,2019年7月6日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环保所告知因查环保所有店铺需关闭,其表示维修厂不存在污染,要求临沂市环保局给予合理的解释及赔偿,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88、8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北路与西安路交汇处昆仑花园小区,小区东门处每天22:00开始有不明人员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89、829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北路与西安路交汇处昆仑花园小区,小区东门处每天22:00开始有不明人员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0、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南侧工地,2019年8月26日23:00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表示不满,要求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1、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北路与西安路交汇处昆仑花园小区,小区东门处每天22:00开始有不明人员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2、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武汉路与沂山路交汇处诚德碧海方舟小区西门,2019年8月26日开始,每天22:30至04:00左右有人员清理西门内的建筑垃圾,噪音扰民,要求落实严惩夜间施工扰民的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3、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8月28日,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有不明单位的挖掘机在小区南侧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4、8月30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8月28日,货车鲁QB188V在兰山区西安路与苍山路交汇处由东向西行驶,该车辆排烟量较大,污染环境,要求落实处罚该车辆,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山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发〔2018〕10号) 的规定, “货车尾气排放污染环境” 工作任务由交警部门负责。 建议转交交警部门。

95、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陶然路交汇处向南150米青龙河下游,有不明工厂经常将污水外排至该河道内,污染水源严重,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现场调查落实,祝丘路与陶然路交汇处向南150米青龙河下游沿线无工业企业存在,该处只有生活污水注入,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建议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96、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天津路与蒙河路交汇处电信大楼,2019年8月27日该大楼21:00至00:00进行施工,噪音严重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制止该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7、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马陵山路与武汉路交汇处北城医院南侧,该处每天18:00至06:00有不明人员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8、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8月28日,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有不明单位的挖掘机在小区南侧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9、8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武汉路与沂山路交汇处诚德碧海方舟小区西门,2019年8月26日开始,每天22:30至04:00左右有人员清理西门内的建筑垃圾,噪音扰民,要求落实严惩夜间施工扰民的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00、8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涑河南街与沂州路交汇菲芘酒吧,该酒吧后厨将污水直接外排至涑河内,污染水源,要求协调给予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问题为生活污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依法进行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01、830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园路与青杨路交汇处纽约上城小区,于2016年7月交房,至今未给予办理不动产证,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办理不动产证。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不动产证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建议转市房产局办理。

102、8月30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投诉:2019年7月开始,临沂市以环境保护为由将市区(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所有企业全部关停,至今未恢复营业,且禁止饭店等商户营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认为不合理,要求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过相关文件或作出相关要求,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03、831日, 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沂蒙路与成都路交汇处理想家小区与兰山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香樟园小区之间河流,水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04、8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其父亲徐宝红是罗庄区206国道中段朱陈建材市场片区的环卫人员,2018年8月26日其父亲在工作时出现交通事故,现要求对方寻找的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保险公司要求市民父亲所在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停发工资证明、工资表,2019年8月6日,其前往兰山区临西一路与金二路交汇处东北角临沂环卫总公司办理,该公司不给予其办理,要求协调该公司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停发工资证明、工资表,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临沂环卫总公司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05、8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祊河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该小区于2019年8月26日22:00开始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禁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06、8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坊办事处三河桥西侧工地,2019年8月26日22:00左右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07、8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兵圣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南侧不明建筑工地,2019年8月26日开始,该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08、8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武汉路交汇处承德碧海方舟小区,2019年8月27日02:00左右小区内西侧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09、8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柳青街道澜泊湾小区一期向南50米的工地,该工地每天23:00开始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10、8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义堂镇营子村荣鑫运输的车辆,每天23:00后将垃圾倾倒在滨河大道附近的沂河内,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落实,倾倒在沂河内的垃圾属于生活垃圾,不属于环保局的职能范围内,建议转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