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70件,受理49件,回退21件。其中市局32件、兰山区4件、罗庄区1件、河东区4件、高新区2件、兰陵县3件、沂南县1件、费县1件、临沭县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5月3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五路与陶然路交汇向南60米左右路东的排污口,每天向陷泥河排放污水,导致河水气味难闻,要求协调禁止排放。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排污口为陷泥河沿岸截污闸,由于两岸雨污未分流,下雨时需提起截污闸泄洪,部分生活污水会同时流入河里。另外,陷泥河河道是行洪河道,上游与涑河相连,无源头水,截污闸水入河后,天气炎热导致气味难闻。目前,陷泥河上游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待建成后,外排水作为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不断补给,届时水质情况将会大大改善。经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5月3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与金五路交汇处龙河湾小区内15号楼东侧青龙河,该河道污水管道损坏,气味难闻,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维修。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前期已完工,由于下游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造成青龙河水质较差,目前正在制定提升解决方案中。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5月5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清河北路3号水榭华庭小区清龙河,河道气味难闻,希望落实治理河道,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前期已完工,由于下游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造成青龙河水质较差,目前正在制定提升解决方案中。经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5月5日, 市民来电求助:自2016年开始,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路交汇滨河国际小区西侧青龙河内的水散发出刺鼻的臭味,气味刺鼻、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治理并告知具体治理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市民所反映河流为小埠东干渠,由于受上游青龙河影响,水质较差。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前期已完工,由于下游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造成青龙河水质较差,目前正在制定提升解决方案中。经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5月5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青龙河交汇处向东120米的排水口,每天不定时流淌污水,噪音较大,扰民严重,市民表示该处由市排水管理所管理,要求制止产生噪音。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前期已完工,由于下游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造成青龙河水质较差,市民所反映的位置有一个溢流口,目前正在制定提升解决方案中。举报人未留电话,无法回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6、5月5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与金五路交汇处龙河湾小区内13号楼东侧青龙河,该河道水质发臭,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河道。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前期已完工,由于下游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造成青龙河水质较差,目前正在制定提升解决方案中。经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7、5月6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9年1月20日通过工单190120104103781142反映“兰山区美澳路与祝丘路交汇处东侧,该处河道内全天散发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于2019年3月7日回复:目前正在制定提升解决方案中。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改,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市民所反映河流为总干渠,由于受上游青龙河影响,水质较差。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前期已完工,由于下游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造成青龙河水质较差,目前正在制定提升方案并解决中。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8、5月7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金源路至金坛路之间的青龙河河段,该河段内的水质过差,散发臭味,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前期已完工,由于下游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造成青龙河水质较差,目前正在制定提升解决方案中。举报人未留电话,无法回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9、5月7日, 市民来电求助:其于2019年5月在沂水县黄山铺镇335省道泓顺检测站进行黄牌货车年检,车牌号:鲁Q576AC,工作人员告知该检测站无法检测其车辆尾气,需临沂市环保局审批才可给予年检,该检测站已向临沂市环保局提出申请,一直未批复,要求临沂市环保局尽快批复。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12345工作人员(工号6144),电话通知本工单撤单,原因为问题已得到解决,不需要反映了。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0、5月7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宏大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该处河流污染严重,散发臭味,要求落实污染源,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现场落实,目前,该处河道现水质并无臭味,欢迎后期发现问题再及时反映情况。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1、5月8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砚池街与八腊庙街交汇处向西200米路北有一家污水处理厂,该厂办公楼西侧有一个排污口,2019年4月29日左右起该排污口一直向青龙河内排放污水,污染严重,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落实,该处并非排污口,而是一个检查井,该检查井附近有一污水提升泵站,由于4月29日左右,排水部门泵站开启的较大,导致该检查井溢流部分污水入河,目前已恢复正常,经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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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月9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与金五路交汇处龙河湾小区内13号楼东侧青龙河,该河道水质发臭,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河道。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上游水量过大,导致下游水位增高,溢流口内污水流入到河道里,使污水发臭,现已对这种情况进行整治,将溢流口抬高,防止污水溢流到河道内,使水质变坏。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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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月10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与金五路交汇处龙河湾小区内15号楼东侧青龙河,该河道污水管道损坏,气味难闻,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维修。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上游水量过大,导致下游水位增高,溢流口内污水流入到河道里,使污水发臭,现已对这种情况进行整治,将溢流口抬高,防止污水溢流到河道内,使水质变坏。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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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月10日, 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清河南路与祝丘路交汇处青龙河,河水污染严重,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并告知是否有治理计划,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上游水量过大,导致下游水位增高,溢流口内污水流入到河道里,使污水发臭,现已对这种情况进行整治,将溢流口抬高,防止污水溢流到河道内,使水质变坏。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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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月13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5月13日11:31,其拨打临沂市环保局电话:8175901,关机,要求落实保障电话畅通,尽快与其联系,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经核实,8175901非我局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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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月13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青龙河河段,该处河水污染严重,臭味难闻,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上游水量过大,导致下游水位增高,溢流口内污水流入到河道里,使污水发臭,现已对这种情况进行整治,将溢流口抬高,防止污水溢流到河道内,使水质变坏。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7、5月15日, 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5月14日08:30-09:50左右其多次使用号码18369516716拨打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电话7206101反映兰陵县鲁城镇刘庄村宝华矿业每天全天向会宝岭水库排放污水的问题,工作人员拒绝受理要求其向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反映,认为不合理,工作人员不作为,要求落实该问题是否由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复:2019年5月16日15:15,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举报人李先生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规定,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露天采石场污染整治。李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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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月16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清河北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水榭华庭小区,青龙河经过小区,现河流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尽快治理并且告知需要的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上游水量过大,导致下游水位增高,溢流口内污水流入到河道里,使污水发臭,现已对这种情况进行整治,将溢流口抬高,防止污水溢流到河道内,使水质变坏。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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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月16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滨河国际小区,较多小区的生活污水均排放至该小区西侧的青龙河,导致河流污染严重、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要求尽快整改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上游水量过大,导致下游水位增高,溢流口内污水流入到河道里,使污水发臭,现已对这种情况进行整治,将溢流口抬高,防止污水溢流到河道内,使水质变坏。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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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月16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清河北路与祝丘路交汇处至清河南路之间的陷泥河,该处河道内泥水呈现灰色,气味刺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据调查,因为陷泥河上游净水厂还未投入使用,导致河道里没有流通水,继而导致没有水对河道进行冲刷,所以暂不能达到水清的效果,河水也会偶有异味。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1、5月17日, 市民来电投诉:市民于2019年5月4日通过工单190504154029954465反映“兰山区砚池街与八腊庙街交汇处向西200米路北有一家污水处理厂,该厂办公楼西侧有一个排污口,2019年4月29日左右起该排污口一直向青龙河内排放污水,污染严重”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于2019年5月8日回复:经调查落实,该处并非排污口,而是一个检查井,该检查井附近有一污水提升泵站,由于4月29日左右,排水部门泵站开启的较大,导致该检查井溢流部分污水入河,目前已恢复正常。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据了解由于青龙河上游开启两台泵站,导致水量过大,通过溢流口流到河道内,我们的解决方案是通过抬高溢流口防止污水再次溢流,但由于污水量过大,无法进行施工,正与排水处协商,等上游水量减少后进行施工。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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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月17日, 市民来电求助:临沂市所有的检测线无法给予LNG燃气车办理年检业务,市民表示车辆面临到期,要求相关部门告知如何处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与车主联系,对提出的问题给与解答,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对全市环保检测站进行平台升级,目前全市已有20多家机构升级完成,每个县区至少有一至两家机构能够满足所有车型的检测,车主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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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月23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青龙河全段河水污染严重,河水气味刺鼻难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清淤,大量污水流入河道里,导致河水水质变差,下游溢流口内的污水流入河道内,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待泵站不清淤的时候将溢流口进行提升,防止污水溢流。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4、5月24日, 市民来电投诉:市民于2019年4月28日通过工单190428155017234109反映“兰山区祝丘路与青龙河交汇处向东120米的排水口,每天不定时流淌污水,噪音较大,扰民严重”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于2019年5月7日回复:目前正在制定提升解决方案中。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制止产生噪音。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清淤,大量污水流入河道里,导致河水水质变差,下游溢流口内的污水流入河道内,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待泵站不清淤的时候将溢流口进行提升,防止污水溢流。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5、5月24日, 市民来电求助:临沂市内所有检测站年审客车,需检测尾气,尾气为零排放导致无法年审成功,工作人员告知需排放一定尾气才可检测成功,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解放方案,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经核实,车主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车主的车辆尾气检测超出国家标准限值,需维修后重新上线检测,车主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6、5月25日, 市民来电求助:临沂市辖区内检测线均检测新能源天然气货车汽车尾气超标,HC值无法达到指定标准,市民表示HC值规定数值较低,车辆无法通过年审,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决方案,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与车主联系,经过维修复检时尾气检测已经通过。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7、5月27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环保局通知所有的检测站燃气货车不给予检测尾气,要求相关部门协调给予燃气货车检测尾气,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与车主取得联系,天燃气货车目前兰山区能检测尾气的有:兰山区正直检测站、临沂北城检测站、安通兰山检测站、临沂永胜检测站。车主检车前可以先与检测站取得联系。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8、5月27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36号埠东花园南侧青龙河的河水存在异味,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清淤,大量污水流入河道里,导致河水水质变差,下游溢流口内的污水流入河道内,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待泵站不清淤的时候将溢流口进行提升,防止污水溢流。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9、5月28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路与解放路交汇处东方红广场内青龙河,水质发白,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清淤,大量污水流入河道里,导致河水水质变差,下游溢流口内的污水流入河道内,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待泵站不清淤的时候将溢流口进行提升,防止污水溢流。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0、5月30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青龙河交汇向东100米青龙河内有污水管道外溢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尽快给予合理解决方案,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清淤,大量污水流入河道里,导致河水水质变差,下游溢流口内的污水流入河道内,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待泵站不清淤的时候将溢流口进行提升,防止污水溢流。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1、5月30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青龙河整段,河道气味难闻,污染严重,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清淤,大量污水流入河道里,导致河水水质变差,下游溢流口内的污水流入河道内,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待泵站不清淤的时候将溢流口进行提升,防止污水溢流。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2、5月30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兰山路与通达路交汇处向东150米路南青龙河内,经常无故排放污水,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污染源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清淤,大量污水流入河道里,导致河水水质变差,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减少污水排水泵的开启数量,减少污水的排放。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二)兰山区
1、5月15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5月14日,市民使用手机号码15552967528拨打兰山区双岭路与临西十三路交汇处华威检测站电话8539999,咨询能否检测黄牌柴油车的尾气,工作人员告知无法检测柴油尾气,导致其无法年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至哪里进行检测,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兰山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因机动车尾气检测系统更新,各机动车检测线需升级设备及系统,经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后方可检测尾气。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5月20日, 市民来电求助:其在畅行临沂APP上申请国三车辆在兰山区控制区域内通行的通行证,市环保局给予退回两次,要求落实告知具体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兰山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举报人申请国三货车限时通行证的线路超出规定范围,工作人员已将详细的通行线路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5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5月24日,其至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解放路交汇向南1000米路西正直检测线检测车辆鲁Q1DU97的尾气,工作人员告知仅在该处检测尾气不予检测,市民对此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给予检测尾气,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兰山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正直检测线由于升级尾气检测设备及系统,所以不能对车辆进行尾气检测。目前,举报人已经在费县通过了尾气检测。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基本满意。
4、5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龙湾大桥祊河河道内水质污染严重,水草、浮萍爆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治理该祊河水质与环境,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6月3日,兰山环保分局派员赴祊河沂龙湾大桥进行了现场调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水质检测。经查,现场水面有少量水草、浮萍,属于夏季河道正常生长的水生植物,未发现蓝藻爆发迹象。经取样分析,该处桥南、桥北、桥中水样COD浓度均小于40mg/L、氨氮浓度均小于2.0mg/L、总磷浓度均小于0.5mg/L,均优于地表水五类水质。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三)罗庄区
1、5月29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5月,其购买国五车辆,现尾气检测升级,其至罗庄区金九路与蒙山大道交汇交运检测站做尾气检测,该处告知系统升级,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解释后期国三车辆是否能够年审,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190523114758710806),“市民来电举报:其于2019年5月份到罗庄区金九路与蒙山大道交汇处交运检测线进行尾气检测,该处告知因检测系统升级,其车辆未能进行环保检测。请予以调查处理”已由罗庄区环保分局安排流域生态科科长边金鹏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该市民车辆是国五车辆,交运检测站已完成系统升级,已对该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并且检验合格。已电话回访郭怀远先生,郭先生表示理解和满意。下步将加强监督管理,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57继续咨询反映。2019年5月29日致电诉求人表示理解。同时,感谢诉求人对罗庄区环保分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四)河东区
1、5月17日,市民来电求助:其有一辆重型柴油货车,2019年5月17日,其在河东区温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市车管所正直检测线检测尾气,工作人员告知其无法检测,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如何检测尾气,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区热线管理办公室: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 190517113805805183),群众反映“5月17日,其在河东区温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市车管所正直检测线检测尾气,工作人员告知其无法检测,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如何检测尾气”,河东环保分局高度重视,将信访件转交河东区环境监测与监控科,河东区环境监测与监控科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5月17日,我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系统因检测方法更新,对整个数据库设备进行维护,现已维护完成,已与反映人电话联系,相关问题已经解决完成,车辆已经正常检测。相关情况反馈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 2019年5月20日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5月23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河东区汤头镇206国道与长深连接线交汇东南角鲁泰鞋厂,经常有人员在该鞋厂南侧道路东段晾晒鸭血,异味较大,导致大气污染,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该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区热线管理办公室:河东环保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190523095815352154),反映“河东区汤头镇206国道与长深连接线交汇东南鲁泰鞋厂,经常有人在鞋厂南侧道路东段晾晒鸭血,异味较大,造成大气污染,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河东环保分局联合汤头街道对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位置在河东区汤头镇206国道与长深连接线交汇东南角鲁泰鞋业道路南侧东段,现场检查时有人正在晾晒鸭血,气味刺鼻,异味污染严重,执法人员要求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联合汤头街道对其进行取缔,要求业主将所晒鸭血进行清理,业主表示将立即对厂地进行清理,恢复厂地原貌,29日下午,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已清理完毕。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5月24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河东区八湖镇大十六湖村,2019年4月,村东瑞泽生物公司每天散发刺鼻气味,要求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190523102701447704),对举报人反映“河东区刘店子临沂瑞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气味刺鼻希望排查污染源”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对举报地进行查看,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河东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到达举报人所反映的临沂瑞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已取得环保相关手续,主要从事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培育双孢蘑菇,由于主要原料为鸡粪,加上该企业未采取有限密闭措施,所以气味较大。河东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配合八湖镇环保所对其采取断电措施,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中。已将查处结果反馈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 2019年5月30日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5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5月26日,其至河东区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临沂市车管所正直检测线办理车辆年审测尾气,需由市环保局通过方可进行检测,环保局至今未通过,要求落实尽快给予处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区热线管理办公室: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 190527143516707305),群众反映“2019年5月26日到河东区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临沂市车管所正直检测线办理车辆年审测尾气,需由市环保局通过方可进行检测”,河东环保分局高度重视,将信访件转交河东区环境监测与监控科,河东区环境监测与监控科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已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是当时审车时间等待较长,想尽快进行车辆年审的。等待时间较长的原因已与反映人解释清楚。相关情况反馈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 2019年5月29日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五)高新区
1、5月23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求助:高新区马厂湖镇解放路与临西十二路交汇处朗宇花好园小区,小区使用自备井供水,水压较小,且水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协调给予安装自来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高新区环保分局回复:我局执法人员已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小区自备井水进行取样检测,我局待出示水样检测结果后将告知举报人检测情况。据了解沂州水务公司现已对该小区进行自来水管道的铺设,预计一周内完成,该小区将可以使用管道自来水。经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5月24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高新区沂河路与俄黄路交汇中国石化加油站南邻小巷向西第二个蓝色推拉大门,有人在此处生产不明货物,院内西南角方向有排气孔,每天16:00之后排放刺鼻气味,要求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高新区环保分局回复:经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存在一家手工编织摇篮椅厂,该厂新上有木制桌椅生产项目,该项目无环评手续,存在喷漆工序废气直排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厂立即停止木制桌椅生产及喷漆,并责令限期拆除该工序。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六)兰陵县
1、5月23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举报:兰陵县神山镇青竹山前村,村民冷宗辉在村北翠源冷库东侧开办无名蒜米厂,生产时污水外排至河沟,且噪音扰民,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回复: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12345反映情况的调查报告 12345热线办公室:市民来电举报,兰陵县神山镇青竹山前村,村民冷宗辉在村北翠源冷库东侧开办无名蒜米厂,生产时污水外排至河沟,且噪音扰民,要求落实查处。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蒜米厂位于兰陵县神山镇神山镇青竹山前村北翠源冷库东侧(206国道北)。业主是冷宗辉。在自家院内进行蒜米加工,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及配套污染物处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依据《兰陵县人民依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兰陵政办发〔2015〕69号)、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及后督察制度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通知》(兰陵政办发〔2014〕3号)要求,我局函告神山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对该蒜米厂进行依法拆除取缔。因信访人未留下联系方式,监察人员无法进行反馈。如有疑问请拨打7335222继续咨询反映,感谢来电人对兰陵县环境保护局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特此报告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9日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5月24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兰陵县贾庄镇贾庄村村西林泰汽贸东邻的无名洗沙厂,每天外排污水,造成环境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查处该洗沙厂,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回复:12345热线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我局接到临沂12345承办单(工单编号:190523102419298634)关于群众反映“兰陵县苍山街道办事处(原贾庄镇)贾庄村西的林泰汽贸东侧有无名洗砂场,每天外排污水,造成环境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查处该洗砂场的”信访案件后,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经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苍山街道相关执法人员依据信访地址进行了排查,经查,在贾庄村西的林泰汽贸西侧有一处无名的洗砂场,该洗砂场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依法应当进行拆除。现该洗砂场在苍山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理并对其进行强制断电。特此报告。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9日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5月24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兰陵县长城镇孙庄村兰陵汇达建材有限公司,每天全天不定时外排污水,未进行净化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回复: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12345反映情况的调查报告 12345热线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接到“12345”承办单工单编号: 190523100520444372。关于反映“兰陵县长城镇孙庄村兰陵汇达建材有限公司,每天不定时外排污水,未进行净化处理”的信访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监察人员会同当地政府有关人员前往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为兰陵县长城镇孙庄村南侧一处人造大理石加工厂,公司名为兰陵汇达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予以取缔。前期我局已收到相关信访,已责令其立即自行取缔,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拆除棚体,拆除设备。同时,该公司已选新址,正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期,我局将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巡查工作,确保其彻底拆除取缔。特此报告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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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沂南县
1、5月23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沂南县张庄镇钮家沟村,市民王高庆在村西南角开设无名砖厂,粉尘污染严重,且噪音扰民,要求尽快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沂南县环保局回复:(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沂南县张庄镇钮家沟村,市民王高庆在村西南角开设无名砖厂,粉尘污染严重,且噪音扰民,要求尽快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经现场调查,沂南县张庄镇钮家沟村王高庆空心砖厂,业主王高庆,主要以石子石粉为原料加工空心砖,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砖厂紧靠居民区,无抑尘措施,无噪音防治措施。现场已责令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清除原材料。无联系方式无法回复信访人。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八)费县
1、5月23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费县费城街道两河村,村西河道内,水污染严重,要求落实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费县环保局回复:费县环境监察大队回复: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5月27日现场查处,该河道由于干旱现已基本断流,该河道污染源来自该村民刘伟将村民厕所粪水倾倒所致,责令其立即清理,消除污染。今后,加大对该河道污染源排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九)临沭县
1、5月24日,(市环保局领导接听)市民来电投诉:临沭县大兴镇驻地康洁洗车店北侧一家喷漆作坊,每天全天不定时喷漆,气味刺鼻,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沭县环保局回复:您好!您反映的工单已由临沭县环保局安排三中队马善金、王统宇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执法人员会同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康洁洗车店北侧为空闲地,南侧为大兴镇政府门前大街,经排查后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喷漆作坊,建议举报人提供详细的地址及污染源名称,以便及时查处。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我单位无法直接与您联系反馈办理情况。如您对办理情况有疑问可直接拨打6231181继续咨询,我单位将详细为您解答。下一步,我单位将对同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同时感谢您对于临沭县环保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5月2日,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祝丘路与金九路交汇东侧小清河,水质发臭,要求尽快治理河流,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已与举报人沟通,并告知其反映的河流为总干渠,不属于青龙河,但目前青龙河水质较差,对总干渠的水造成一定影响,举报人表示金九路往南河岸两边已绿化,挺好,但河流一直未治理,其想落实该河流归哪个部门管理,要求知道具体整治时间,鉴于属于黑臭水体整治范畴,建议转到罗庄区住建局办理。
2、5月9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5月9日11:30左右车辆鲁Q7T9RR在兰山区临西十路与大山路交汇处路段通行,汽车尾气排放严重,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市民反映的问题,属于交警部门负责。建议转交交警部门。
3、5月13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广州路与成都路交汇处豪森名邸小区外西侧护城河,水污染严重,气味难闻,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4、5月1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七路至临西九路涑河内,现水草和垃圾较多,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临沂市城市管路局主要职责(1)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3)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5、5月15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临西十二路与涑河北街交汇的小涑河河段,有管道向小涑河内排放污水,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制止排放,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据现场调查表明,漏水处为临西十二路以西200米一处截污闸漏水,该截污闸属于排水处管辖范围内,建议转排水处处理。
6、5月16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宏大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向西100米路北的排水口,近期全天排放白沫,导致周边鱼死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污染源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为兰山区宏大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向西100米路北的排水口,近期全天排放白沫,导致周边鱼死亡问题,经调查,该河段沿线无工业废水排入,河道内污水来自沿线生活污水。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建议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7、5月17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金雀山路与沂蒙路交汇处至沂蒙路与解放路交汇处之间沂河内,存在大量杂草与垃圾,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按照市政府“特定区域实行区域一体化管理”的管理模式,沂河属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8、5月17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金一路沂河内,大量藻类泛滥,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按照市政府“特定区域实行区域一体化管理”的管理模式,沂河属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9、5月1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广州路与成都路交汇处豪森名邸小区外西侧护城河,水污染严重,气味难闻,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0、5月2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沂河大桥西南方向,因近期大风导致橡胶坝西段有大量水藻、垃圾以及死鱼,气味难闻,且影响市容,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按照市政府“特定区域实行区域一体化管理”的管理模式,沂河属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1、5月21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5月12日左右,有人向兰山区长沙路临沂一中北校区东侧河流桥下排放污水,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2、5月21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5月21日,兰山区沭河路与南京路交汇向北100米大桥底部有污水向河流内排放,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调查,举报人反映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根据《临沂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由市城管局负责。
13、5月2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聚才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致远翡翠园小区西侧无名河道内污染严重,气味难闻,要求尽快落实治理河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4、5月24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清河北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水榭华庭小区西侧的小清河,河流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治,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5、5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广州路与成都路交汇处豪森名邸小区,小区西侧、南侧及北侧河沟臭味难闻,要求落实尽快治理河沟,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6、5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临西十二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向西200米左右路北的管道,向河道内排入白色液体,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据现场调查表明,此处为临西十二路以西200米一处截污闸漏水,该截污闸属于排水处管辖范围内,建议转排水处处理。
17、5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昌路与柳青河交汇西北侧污水口,不明人员每天5:00开始在该处排放污水,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市民反映的兰山区南昌路与柳青河交汇西北侧污水口,不明人员每天5点开始在该处排放污水的问题,经调查,该处排放污水为生活污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建议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18、5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解放路交汇处向北50米路东河道,2019年5月25日该河道内鱼群大面积死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并尽快查处,请予以办理,谢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建议转交市渔业局办理。
19、5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一路至临西九路之间的涑河河段,污染严重,气味难闻,垃圾较多,有大量死鱼,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20、5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5月初,其前往兰山区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临沂市环保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人员告知此业务已转办至审批局办理,市民表示审批局未受理此业务,要求环保局尽快告知前往何处办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审批局现在已经开始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业务了,建议转交市审批局办理。
21、5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八路与开阳路交汇处银雀山广场,环绕该广场水沟内的水质混浊,且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转交园林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