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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9年第1期)

来源: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9-02-19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24件,受理14件,回退10件。其中市局9件、兰山区4件、高新区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14,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2月起,兰山区双岭路中段临沂大学上方雾霾严重,要求落实污染源尽快整改。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8年12月,全国气温呈西南冷东北暖的趋势分布。除西北地区中部、西藏中东部、云南南部、华南大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高,其中内蒙古东部、东北、华北东北部偏高1~2。除新疆北部、东北东部、西藏中部、云南、江南东部和南部、华南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2018年12月,欧亚中高纬大气环流有明显的阶段性波动,其中上中旬以纬向环流为主,冷空气势力弱,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高,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持续。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9,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车辆鲁Q176XH被临沂市环保局登记尾气为国二标准车辆,市民表示其车辆为国三标准车辆,要求临沂市环保局将市民车辆登记为国三标准车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经给车主取得联系,经调取公安车管部门车辆公告,核实该车辆为欧三排放标准,下次年审时予以更改,车主表示理解。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113, 市民来电建议:2019年1月初临沂市天气雾霾现象较为严重,空气质量较差,大气污染严重,建议相关部门落实长期治理雾霾问题,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9年1月,全国气温呈西南冷东北暖的趋势分布。除西北地区中部、西藏中东部、云南南部、华南大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高,其中内蒙古东部、东北、华北东北部偏高1~2。除新疆北部、东北东部、西藏中部、云南、江南东部和南部、华南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2019年1月,欧亚中高纬大气环流有明显的阶段性波动,其中上中旬以纬向环流为主,冷空气势力弱,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高,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于2019年1月12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持续。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4、113, 市民来电建议:2019年1月,临沂市区雾霾严重,建议相关部门采取应急预案,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要求相关部门回复)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已于2019年1月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114,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8年12月21日通过工单181221080028099100反映“近期整个兰山区市区经常有大雾天气,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改善空气质量”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8年12月24日回复: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改善空气质量,请予以办理,谢谢。(要求承办部门给予回复)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8年12月,全国气温呈西南冷东北暖的趋势分布。除西北地区中部、西藏中东部、云南南部、华南大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高,其中内蒙古东部、东北、华北东北部偏高1~2。除新疆北部、东北东部、西藏中部、云南、江南东部和南部、华南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2018年12月,欧亚中高纬大气环流有明显的阶段性波动,其中上中旬以纬向环流为主,冷空气势力弱,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高,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持续。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114,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海关路交汇颐景恒泰小区周边的青龙河,河水水质较差,水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改善水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正在协调制定方案,解决污水溢流问题。电话反馈来电人,来电人表示基本满意

7、115, 市民来电建议:2019年1月,兰山区多次出现雾霾天气,PM2.5远高于其他城市,希望落实尽快采取措施治理雾霾天气,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9年1月,全国气温呈西南冷东北暖的趋势分布。除西北地区中部、西藏中东部、云南南部、华南大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高,其中内蒙古东部、东北、华北东北部偏高1~2。除新疆北部、东北东部、西藏中部、云南、江南东部和南部、华南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2019年1月,欧亚中高纬大气环流有明显的阶段性波动,其中上中旬以纬向环流为主,冷空气势力弱,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高,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于2019年1月1日、12日分别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两次预警分别持续5天、4天。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反馈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8、115, 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南坊办事处济南路与温良河路交汇处汀香郡小区附近,近期空气污染严重,要求落实改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9年1月,全国气温呈西南冷东北暖的趋势分布。除西北地区中部、西藏中东部、云南南部、华南大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高,其中内蒙古东部、东北、华北东北部偏高1~2。除新疆北部、东北东部、西藏中部、云南、江南东部和南部、华南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外,全国其余大部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2019年1月,欧亚中高纬大气环流有明显的阶段性波动,其中上中旬以纬向环流为主,冷空气势力弱,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高,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于2019年1月1日、12日分别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两次预警分别持续5天、4天。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9、117, 市民来电投诉:河东区郑旺镇久沂庄村,该村西北角大田地内有多家工厂,均晾晒鸡毛、血粉等,污染严重,2019年1月17日市民拨打临沂市环保局电话7206101反映该问题,环保局不予处理,要求找寻城建局处理,市民表示工作人员不作为,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复:接到190117154850546859号工单后,我局立即调查处理,经查,2019年1月17日下午,手机号17156222478机主拨打我局办公电话7206101反映其前期向我局投诉河东区郑旺镇久沂庄村有人在地上晾晒鸡毛、血粉,存在污染问题一直未收到调查结果。经查询,我局2018年1月1日-2019年1月16日期间未接到、也未受理过该投诉。经和机主沟通,机主称前期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多次投诉过该污染问题,市民服务热线曾将该问题转交至河东区环保分局、郑旺镇政府办理。经河东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个人晾晒鸡毛、血粉问题,根据职责分工,该问题应由当地政府、环保所进行调查处理,河东环保分局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后,举报人不认同。因此于1月17日拨打市生态环境局电话进行投诉。我局工作人员告知举报人可以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前期投诉问题办理结果,并告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城区范围露天晾晒产生异味的行为由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非城区范围由当地政府负责查处,建议举报人向相关职责部门进行反映。接到此次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19年1月18日8:20、8:45、10:14、15:08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进行反馈,均处于关机状态,相关情况无法反馈。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二)兰山区

1、18日, 市民来电求助:其是兰山区半程镇宏德塑料厂负责人,其于2018年11月到兰山区市政府西侧的环保局申请环评,工作人员以其无入园文件为由不予办理,其表示其工厂不需要入园文件,市民要求环保局尽快给予办理环评,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反映的情况已由兰山环保分局受理,已安排监察三中队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与环评审批部门对接后,发现您的新建项目属于再生料加工行业,按照国家新的相关环保要求,必须统一进入塑料工业园,因半程镇无塑料工业园,临时暂停对再生料项目的审批,待半程镇塑料工业园手续经区政府审批后,立即对再生料项目进行审批。如您存在疑问,可以到兰山环保分局进行查阅相关政策依据,或联系8118313进行详细咨询。下一步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继续办理,如果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来电反映。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14日, 市民来电求助:近期兰山区雾霾比较严重,市民认为工厂排放为主要原因,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雾霾比较严重”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反馈如下:进入取暖季后,静稳天气多发,污染物容易积聚,扩散效果差,易出现雾霾天气。1月12日,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启动了橙色应急响应,我局根据应急要求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企业实施了限、停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本次橙色重污染天气已于1月15日中午12:00解除预警,空气质量已明显好转。大气污染防治除工业治理外,还包括建筑扬尘防治、油烟管控、机动车尾气治理、油品管理、垃圾禁烧、物料覆盖、道路洒水保洁等多项工作,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工业企业监管。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空气质量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118日,市民来电建议:2019年1月兰山区天气雾霾现象较为严重,空气质量较差,大气污染严重,建议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治雾霾并提高空气质量,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1月份空气质量差”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反馈如下:进入取暖季后,静稳天气多发,污染物容易积聚,扩散效果差,易出现雾霾天气。1月份份以来,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启动了2次橙色应急响应(1月1日至1月5日;1月12日至1月15日)和1次黄色应急响应(1月17日至1月20日)。应急期间,我局根据应急要求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工业企业实施了限、停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区属于主城区,人为活动强度较大,除工业污染外,大气污染防治还包括建筑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垃圾焚烧、路面扬尘等多项污染管控工作。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抓好工业企业监管。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空气质量的关注,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不满意。

4、118, 市民来电求助:其是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环球丹桂园4号楼1单元701室业主,小区供暖换热站在该楼北侧,距离其家较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检测是否存在辐射,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要求,供暖换热站可免于辐射安全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辐射污染。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三)高新区

1、121日,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8月左右,其至兰山区临西十三路与解放路交汇处顺华检测站办理车辆鲁Q87C65年审,已缴纳费用,未在该检测站检测,但该检测站未将其车辆解除环保登陆信息,导致车辆在其他检测站无法年审车辆,对此不满,要求顺华检测站给予其车辆解除环保登陆信息。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高新区环保分局回复:高新区环保局与举报人电话联系,举报人反映鲁Q87C65的车辆年审已通过,该问题已经解决,举报人表示满意。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1月7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八腊庙街与砚池街交汇处向南的河道内一直流淌污水,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市民反映的是八腊庙街与砚池街交汇处向南的河道内一直流淌污水的问题,该处河道沿岸无工业污水排入,举报人所述污水为进入河道的生活污水。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镇污水的管理工作。建议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2、1月9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青杨桥与涑河北街交汇处,自2018年6月份开始有不明工厂将乳白色液体排放在该处的小涑河内,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查找污染源并给予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的是青杨桥与涑河北街交汇处河道有乳白色液体的问题,经查,涑河沿线无工业污水进入,该乳白色液体为污水管网流出的生活污水。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生活污水的管理工作。建议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3、19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清河北路与滨河西路交汇,该处河道内河水存在臭味,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经调查,市民所反映的位置属于小埠东干渠的源头位置,不属于中心城区河道整治范围,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17)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20)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4、1月2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清河北路3号水榭华庭小区北侧的河,该处有一处出口,向河内排放白色液体,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排查,该河口周围无工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属城市执法局管理,建议转城市执法局调查处理

5、1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1月份开始,兰山区柳青河东路与长沙路交汇处桥下排污口向外排污水,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查处污染源。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调查兰山区柳青河东路与长沙路交汇处的柳青河附近无工业企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为市住建局管理范围。建议转市住建局排水处调查处理。

6、1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成都路东段柳青河,河水水质乌黑,散发出难闻气味,要求相关部门对河体进行清洁,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排查,该处柳青河水质较差,是污水管网溢流,生活污水进入河道造成的。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的规定,污水管网属于市城管局排水所管理。建议交由市城管局排水所部门进行处理。

7、1月30日,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通达南路与沂河路交汇处交运检测站,该站内检测尾气窗口每天存在大量黄牛代办业务,影响市民正常办理业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清理黄牛,请予以办理,谢谢。

——清理黄牛不属于生态环境局业务管理范围,建议转交管部门办理。

8、1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清河北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滨河国际小区西门北侧小河,河水散发臭气,要求尽快清淤,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9、1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武汉路与孝河路交汇处恒大华府小区外部北侧水沟内的水质发臭,要求尽快治理水污染,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0、1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州路与金四路交汇沂龙恒泰小区,13号楼南侧青龙河河道内漂浮较多生活垃圾,且排水管道随意排放污水,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举报人反映的为兰山区沂州路与金四路交汇沂龙恒泰小区南侧青龙河漂浮生活垃圾及排水管道随意排放污水的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青龙河沿线无工业废水排入,该处河道排水管排放的为生活污水,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建议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