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79件,退回12件,受理67件,其中市局51件、兰山区11件、罗庄区2件、河东区2件、兰陵县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11月1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十二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向西的涑河内,河水已被污染,导致地下水污染严重,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治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处水质清澈、无异味。近期水质检测显示,该处河水COD12mg/L、氨氮1.08mg/L、总磷0.09mg/L,水质较好。经了解,10月下旬义堂镇沿涑河污水管网二支渠入口处下游段曾发生淤积堵塞,义堂镇立即对管网进行了疏通,但仍有部分污水未经处理流入涑河,经生态补水,目前该处水质已明显好转。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2、11月1日,1位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全段于2016年9月开始施工,至今未完工,影响通行,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督促完工。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兰山区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该治污工程主要收集涑河北街以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剩余未完成路段正在加紧施工,预计11月底可完工。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3、11月1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南街全段于2016年9月开始施工,至今未完工,影响通行,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督促完工。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兰山区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该治污工程主要收集涑河北街以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本工程涉及涑河南街的只有通达路桥和宏大路桥,涑河南街其他路段无施工,目前,宏大路位置正在施工,预计工期一个月。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4、11月1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通达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涑河内,水质受到污染,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治理水污染,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原因为,目前正在进行青龙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需在青龙河上游筑坝截水,施工时有污水井损坏,导致污水随青龙河河水一块回流如涑河,现在已对污水井进行处理,污水问题已解决。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5、11月1日, 兰山区通达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河道内,散发刺鼻臭味,要求尽快治理此处河道,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原因为,目前正在进行青龙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需在青龙河上游筑坝截水,施工时有污水井损坏,导致污水随青龙河河水一块回流如涑河,现在已对污水井进行处理,污水问题已解决。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6、11月1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青杨路与水田桥之间的涑河流段,近期该处水污染严重,导致大量鱼死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污染源并治理污染,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经调查落实相关部门,您反映的位置排污方涵闸门被人破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已维修,并已报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7、11月5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南街与宏大路交汇因施工导致交通拥堵,市民要求施工部门调整封堵的路段方便市民通行,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兰山区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该治污工程主要收集涑河北街以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您反映的位置有一过河管需施工,需对路面进行封堵,目前,相关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宏大路桥上护栏已拆除并设置信号灯,以保证通行安全、顺利。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8、11月5日, 市民来电:兰山区通达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该处道路正在施工,影响通行,市民要求加快施工速度,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该处施工原因为排水处维修污水井,目前已施工完毕。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9、11月6日, 兰山区宏大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西下穿道路,2017年10月15日无任何通知,该道路被使用蓝色围挡封闭开始修路,导致出行不便,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维修道路,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兰山区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该治污工程主要收集涑河北街以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您反映的位置有一过河管需施工,需对路面进行封堵,目前,相关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宏大路桥上护栏已拆除并设置信号灯,以保证通行安全、顺利。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10、11月7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一路与临西五路之间的涑河南街,该处河道内水污染严重,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原因为,目前正在进行青龙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需在青龙河上游筑坝截水,施工时有污水井损坏,导致污水随青龙河河水一块回流如涑河,现在已对污水井进行处理,污水问题已解决。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11、11月7日,市民来电:兰山区祝丘路与陶然路交汇至沂州路与金四路交汇的青龙河,存在大量污水,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是施工导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12、11月8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的橡胶坝向西10米的河道,该处河道内存在污水,市民要求相关部门查处污染源。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是施工导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13、11月8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沂州路与金源路交汇青龙河,近期河水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14、11月8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金二路与平川路交汇处青龙河,近期水质有臭味,要求相关部门协调改善水质,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15、11月9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六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向南的道路至今未开通,每天交通堵塞严重,市民希望落实何时开通。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临西六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无施工现象。宏大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有一过河管需施工,需对路面进行封堵,目前,相关位置已设置警示标志,宏大路桥上护栏已拆除并设置信号灯,以保证通行安全、顺利。预计11月底可恢复通行。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16、11月10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六路交汇处向东路北的涵洞,此处一直有污水排放,要求临沂市环保局尽快落实制止排污,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落实相关部门,您反映的位置排污方涵闸门被人破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已维修,并已报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17、11月10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五路至临西八路之间的涑河河道,该处河道被污水污染严重,要求尽快落实查处污染源,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经调查落实相关部门,您反映的位置排污方涵闸门被人破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已维修,并已报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18、11月11日, 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六路与小涑河交汇处,有市民经常向涑河内排放生活污水,鱼大量死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经调查落实相关部门,您反映的位置排污方涵闸门被人破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已维修,并已报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19、11月12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六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涑河内水污染严重,水质发白气味发臭,市民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落实相关部门,您反映的位置排污方涵闸门被人破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已维修,并已报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20、11月13日,市民来电:其于2017年11月8日发现兰山区祝丘路与青龙河交汇向西100米河流南侧有一个洞口,青龙河的污水由该洞口排放,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河水排放的去处是否会污染地下水,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目前青龙河正在进行综合治理,您反映的洞口为青龙河的污水管网,是因施工需要造成,污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不会污染地下水。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21、11月1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2016年开始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至今未完工,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完工时间,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兰山区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该治污工程主要收集涑河北街以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目前正在加紧施工,预计12月初可完工。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22、11月14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通达路交汇向西100米处路面正在施工,并未设置警示牌,2017年7月17日23:00左右,其孩子孟祥玖驾驶电动车在该处通行时坠落坑内,已住院,2017年11月14日在医院离世,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该处属于哪个部门施工并给予合理赔偿。
办理情况: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协调施工单位解决此事,如果您仍不满意,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法律等途径解决此事。经与举报人电话沟通,举报人表示理解。
23、11月14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五路交汇处至临西七路的涑河北街路段,2017年2月份,该路段开始修路,至今维修完毕,现已停工,影响车辆通行,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尽快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要求承办单位回复电话)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兰山区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该治污工程主要收集涑河北街以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您反映的路段因工况复杂,目前尚未完工,一直在施工并未停工,预计11月底可完工。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24、11月14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沂蒙路与解放路交汇东方红广场北侧河流,气味难闻严重污染环境,垃圾较多,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污染,请予以办理,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办理情况: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对青龙河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待工程结束后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25、11月14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汇和涑河北街与宏大路交汇道路施工工作已完成,遗留较多护栏未拆除,导致通行不畅,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拆除该地护栏,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经调查,你反映的护栏情况为涑河污水管道正在进行防腐维护工作,施工过程中,需移开井盖,为警示市民,确保安全设置的警示护栏,施工结束即拆除。经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称目前已拆除。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26、11月14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金六路与五号路交汇处至中丘路交汇处的青龙河,该段河流气味难闻,要求尽快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已全面开工,正在进行综合整治,待工程完工,青龙河污染问题可从根本上得到很大改善。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27、11月15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南街与宏大路交汇正在施工,导致无法通行,要求落实竣工时间,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兰山区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该治污工程主要收集涑河北街以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您反映的位置有一过河管需施工,需对路面进行封堵,目前,相关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宏大路桥上护栏已拆除并设置信号灯,以保证通行安全、顺利,预计11月底可通车。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28、11月16日, 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南街与宏大路交汇处,该道路正在施工,预留的道路坑洼不平,导致该处每天交通堵塞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协调施工方给予维修预留道路。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涑河南街与宏大路交汇处正在进行过河管道施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现已对路面铺设钢板,保证通行,待施工结束,将统一对路面进行恢复。将相关情况回复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29、11月16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宏大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桥底西侧,前期此处道路被挖开施工,现已通车,但是施工方未将道路修复平整,影响车辆通行,导致交通堵塞严重,要求将此处道路修复平整。
办理情况:涑河南街与宏大路交汇处正在进行过河管道施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现已对路面铺设钢板,保证通行,待施工结束,将统一对路面进行恢复。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30、11月16日,市民来电:市民于2017年9月29日通过工单170929082449720207反映“兰山区临西一路至临西六路的涑河北街路段,该路段反复半封闭施工修建道路,一直未全部开通道路,影响通行”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7年9月30日回复:。兰山区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涑河截污管道施工,该治污工程主要收集涑河北街以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已施工完成的位置近几天就进行沥青恢复,蒙山大道附近几处预计10月中下旬可施工结束。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维修并恢复道路通行。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因蒙山大道处施工过程中遇到燃气管线和地下暗井,给施工过程带来了很大困难,按目前的工程顺利情况,预计12月中旬可完工。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将相关情况回复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31、11月16日,市民来电:兰山区蒙山大道与清河北路交汇处陷泥河内,有排污口排放污水,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您反映的位置排污口原来是封堵的,近期封堵物损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排水处正在进行维修中。将相关情况回复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32、11月16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向东,近期已维修完成的涑河北街道路,该道路至今坑洼不平,影响市民通行,要求相关部门落实重新修复,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针对您反映的路面坑洼问题,目前部分井位施工已完成并进行了回填,预留的部分为后期铺设沥青所用,待各井位施工全部完成,将统一进行路面沥青恢复工作。将相关情况回复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33、11月17日, 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四路与金五路交汇处南侧的陷泥河,2017年11月16日开始,有排污口排放污水,气味难闻,要求落实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您反映的位置排污口原来是封堵的,近期封堵物损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排水处正在进行维修中。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34、11月17日,市民来电:2016年至今兰山区涑河北街东段施工,一直未施工完毕,填埋管道的沟一直未填埋,2017年11月17日8:10导致其在此摔倒,电动车摔坏,市民表示不满,要求落实尽快填埋沟并且给予赔偿。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已与举报人沟通,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协调相关事宜。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将相关情况回复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35、11月18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五路交汇至临西八路的路段,于2016年开始进行河道清淤工程,但近期停工,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督促尽快完工,方便通行,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您反映的临西五路至八路路段并未停工,因施工过程中遇到燃气管道和地下暗井,给施工带来很大困难,目前正在加紧施工中,预计12月中旬可完工。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36、11月19日,市民来电:兰山区5号公路与祝丘路交汇处向东200米左右的青龙河,近期,临沂市环保局每天夜间皆安排人员在河内清淤,机械噪音严重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止夜间清淤,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为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近期正在进行青龙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其中包括河道底泥清淤,由于淤泥运送车辆白天不允许入场,只能夜间往外运送污泥,可能会有一定的噪音,为了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还请给予理解和支持,我们也将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管理,要求其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影响。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37、11月21日, 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汇向西至工业大道路段,正在施工,施工围挡放在道路上,影响交通,市民要求给予落实完工时间,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您反映的路段,地下截污管道铺设已完成,正在进行管道防腐工作,因需打开路面井盖,为保证安全设置了一些警示标志,待施工结束即可拆除,预计11月底可完成。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38、11月21日,市民来电:罗庄区金七路与沂州路交汇处锦绣华庭小区,小区北侧工地将此处陷泥河堵住,河内的水无法流通,现河内水质发臭,要求疏通此处河道方便水流通,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您反映的位置下游有修建桥梁的,将河道封堵导致水位上涨,已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降低水位。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39、11月21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通达路与清河北路交汇处的陷泥河,近期河水污染严重,且水位上涨,市民要求落实污染源并降低水位。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陷泥河水发臭是因近期正在进行沿河管道疏通及一些闸门建设,部分污水入河,属暂时情况,待工程结束会协调相关部门从上游放水冲刷。水位上涨是因下游有修建桥梁的,将河道封堵导致,已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降低水位。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40、11月21日,市民来电:市民于2017年10月23日通过工单171023144329134195反映“兰山区涑河北街与花园街交汇处,有施工修路挖掘的大坑,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其于2017年9月25日驾驶车辆经过此处导致发动机损坏”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7年11月1日回复:要求施工单位与信访人积极沟通,同时信访人需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双方协商后进行赔偿。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施工方给予合理赔偿。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我们已多次协调施工方施工方表示证据充分的可以给予赔偿,证据不充分的无法给予赔偿,信访人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等其他途径解决,已电话联系信访人,信访人表示理解。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41、11月22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向东40米左右、临西九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向东40米左右,两处已经维修数月,至今未完工,每天经常造成交通拥堵,要求尽快催促维修道路。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 经调查,您反映的路段因施工过程中遇到燃气管道和暗井,需调整方案,导致工程进展缓慢,预计12月中旬可完工。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42、11月22日,市民来电:市民于2017年3月16日通过工单170316151945169140反映“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滨河国际小区,该小区西侧有一条小河,很多小区的生活污水均排放至该此河内,导致河流污染严重、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7年5月8日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属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内容,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方案优化,待优化完、汛期结束即开工治理。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改治理,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 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已开工治理,施工正在进行中,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截污管道修复、沿河排污口整治等,预计年底科完工。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43、11月22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桃园路交汇处,2017年11月21日20:00左右涑河内流淌污水,气味难闻,市民要求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落实相关部门,您反映的位置排污方涵闸门被人破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已维修,并已报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44、11月2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六路与陶然路交汇向北100米处,该处经常有管道向陷泥河内排放污水,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您反映的位置排污口原来是封堵的,近期封堵物损坏,导致污水入河,目前排水处正在进行维修中。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45、11月2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六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向南的道路至今未开通,每天交通堵塞严重,市民希望落实何时开通。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落实,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临西六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无施工,经联系举报人,举报人手机号为空号,无法确认具体地址。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46、11月2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五路至临西七路的涑河北街无人施工,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该处属于哪个部门施工并责令尽快施工,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您反映的路段并非无人施工,是因施工过程中遇到燃气管道和暗井,需调整方案,导致工程进展缓慢,预计12月中旬可完工。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47、11月2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金一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青龙河,有一根管道向该河内流淌白色的污水,气味难闻,要求尽快制止向河内排放污水,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目前正在全面施工中,经调查,你反映的位置排污口为管道清淤检测时开的临时口,目前施工已结束,已对该排口进行封堵。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满意。
48、11月24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一路至临西九路之间的涑河北街,该路段已封路多日,交通堵塞,但无人施工,要求相关部门尽快督促完工,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涑河北街截污管道工程正在施工中,并未停工,因施工过程中遇见燃气管道及暗井等未知困难,导致部分工段进展缓慢,预计12月中旬可基本完工。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49、11月28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整条路段施工,封闭禁行,施工工期一直延迟,影响市民通行,要求相关部门加快施工进度。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涑河北街地下截污管道工程因施工中遇到的未知困难较多,导致工期较长,目前已接近尾声,预计12月中旬可完工。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50、11月28日,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求助:兰山区青龙河污染严重,污水横流,严重影响临沂市的形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予以彻底治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目前已全面开工,待工程结束,青龙河污染问题可从根本上解决。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51、11月30日, 市民来电:自2017年8月左右开始兰山区涑河南街与宏大路交汇处施工将道路封堵,导致交通阻塞,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施工完工。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您反映的位置有一根过河污水管道正在施工,目前已快施工结束,预计12月中旬可完工。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二)兰山区
1、11月1日,市民来电:整个兰山区雾霾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治。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兰山区在工业治理、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多个方面重点发力,累计取缔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600多台,并不断加强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控,有效降低了工业燃煤污染;对建筑扬尘严格落实“6个100%、1个摄像头”,实行“先停后改”、“严管重罚”原则,跟踪落实整改,严控扬尘污染。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2、11月2日,市民来电:兰山区近期每天早上起雾,其不知是雾还是雾霾,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落实是否为空气质量差引起的雾霾,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近年来,兰山区在工业治理、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多个方面重点发力,累计取缔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600多台,并不断加强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控,有效降低了工业燃煤污染;对建筑扬尘严格落实“6个100%、1个摄像头”,实行“先停后改”、“严管重罚”原则,跟踪落实整改,严控扬尘污染。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3、11月2日,市民来电:近期市民通过华为手机自带天气预报软件关注兰山区天气,发现大气污染严重,属于重度雾霾天气,要求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近年来,兰山区在工业治理、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多个方面重点发力,累计取缔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600多台,并不断加强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控,有效降低了工业燃煤污染;对建筑扬尘严格落实“6个100%、1个摄像头”,实行“先停后改”、“严管重罚”原则,跟踪落实整改,严控扬尘污染。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4、11月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大山路与临西十三路交汇处小涑河上游,河水污染严重,河水发黑,要求落实污染源,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大山路与临西十三路交汇小涑河段水质已恢复正常,现场排查,并未发现有外排污水的企业。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5、11月5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小埠东村橡胶坝旁边的电厂河,河内受到污染严重,水质呈现黑色,要求相关部门治理水污染,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人反映的电厂河河内污染严重,水质呈现黑色的信访后,兰山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落实。经查,橡胶坝至电厂河沿线的生活污水管漏水造成水质污染一天多,经维护后已解决,污水漏点已封堵。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6、11月7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工业二路与解放路交汇处,2017年10月30日有工厂向该处新涑河排放大量白色污水,导致河道污染,要求相关部门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兰山环保分局接到举报人反映的有工厂向工业二路与解放路交汇处新涑河排放大量白色污水的信访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执法人员沿举报人所述河流沿岸进行调查,未发现有工厂向该河流排放白色污水。白色污水从该河流上游流入,此前经开区管委会设闸对其进行堵截,后该闸道被冲破白色污水重新流入,经管委向市区有关部门打过报告,要求给予协调解决中。同时希望举报人提供所反映的工厂的具体位置和名称,以便执法人员进一步进行查处。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7、11月1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十一路石化驾校,要求落实该驾校是否已办理环保部门的环评手续,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兰山分局执法人员查阅档案和对企业进行调查,该驾校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兰山分局已经责令该单位立即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办理。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8、11月14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工业园区解放路与工业二路交汇处的涑河内,河水已被污染,市民要求落实处理,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调查,该涑河由扫帚南沟上游马场湖段生活污水进入造成水质污染,经开区管委会此前向市区有关部门打过报告,请求给予协调解决,目前正在协调解决中。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10、11月27日,市民来电:其是外地车辆,其于2017年11月24日到兰山区枣园镇镇驻地的正通车管所审车,其已开具车辆年审委托通知书,但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开具尾气委托通知书,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无尾气委托通知书是否可以审车,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按照相关规定,车辆异地年检需出具车辆号牌核发地开出的异地年检委托书。举报人已取得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异地年审委托书,仍需到车辆号牌核发地环保局取得机动车异地环保检验委托书。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基本满意。
11、11月28日,市民来电:市民于2017年11月24日在兰山区临西十三路与双岭路交汇兰田二手车市场内车管所办理车辆鲁QB86X8年审,由于车辆尾气不合格,市民于2017年11月25日再次进行尾气检测,再次不合格,市民于2017年11月26日再次进行尾气检测,工作人员因市民已经检测三次为由要求市民重新交费,市民表示只进行两次检测,并且工作人员态度差,要求协调就态度问题规范工作人员的管理。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兰山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临沂市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金泉检测处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规范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工作从业人员行为。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三)罗庄区
1、11月5日,市民来电:罗庄区册山办事处陷泥河与武河湿地交汇处,2017年11月5日陷泥河内大量的鱼苗出现死亡,市民怀疑有人员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导致,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污水源,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市政府“12345”热线(工单编号:171105082748220119),反映“罗庄区册山办事处陷泥河与武河湿地交汇处,11月5日陷泥河内大量鱼苗出现死亡”的信访已收悉,我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我局在巡查中未发现沿河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现象,涉水企业已取样化验,均未超标。针对死鱼现象分析上游疑似存在非法电鱼活动。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河流区域的巡查力度,对涉水企业严加管制,对非法电鱼行为将报送公安机关。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基本满意。
2、11月25日,市民来电:罗庄区金九路与湖东路交汇处九州检测线,该检测线内工作人员刘杰与黄牛勾结私自给予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更改为合格车辆,费用为每辆车50元,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环保局对该检测线加强管理,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市政府“12345”热线(工单编号:171124201733041006),反映“ 罗庄区金九路域湖东路交汇处九州检测线,该检测线内工作人员刘杰与黄牛勾结私自给与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更改为合格车辆,费用为50元”的信访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检测线进行现场调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1月29日,执法人员对该检测线进行了暗访,接着又对该检测线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该检测线的尾气检测设备及检测视频进行检查,未发现与将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更改为合格车辆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求该检测线负责人立即开展深入的自查自纠,根据该检测线反馈的自查自纠报告也反映其未发现内部员工与黄牛勾结私自给与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更改为合格车辆的情况。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三)河东区
1、11月6日,市民来电:市民于2017年10月31日到河东区东夷大街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检测车辆,市民表示其车辆于2017年5月在深圳检测尾气与车辆检测都已合格且有效期至11月30日,但环保局系统显示是黄标车,认为不合理,要求临沂市环保局给予重新鉴定车辆,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河东区环保分局回复:经核实,该车辆为外地落户车辆,需上线检测,整治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对该车辆尾气进行检测,结果为尾气不合格。已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不予理解。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 2017年11月8日。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不满意。
2、11月16日,市民来电:其亲戚车辆为陕A11K35,现需到河东区北京东路市车管所需办理跨省审车,其于2017年11月15日拨打市车管所电话8300800工作人员告知必需开具环保委托书,如不开具不予审车,其表示全国已取消该规定,其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河东区环保分局回复:经核实,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要求,省内车辆跨区域检测不再需要车辆注册登记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单,但该举报人车辆为外省车辆,需要车辆注册登记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书,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不满意。
(四)兰陵县
1、11月24日,市民来电:兰陵县新华路与珠山三路交汇的自建房,近期每天0:00-4:50左右该房屋周围由散发的刺鼻气味,要求市环保局落实原因。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排查兰陵县新华路与珠山三路交汇的自建房,未发现举报人所说的现象。该处自建房众多,建议热线办要求举报人尽量明确位置(哪一排或哪一户),以便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11月1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沂蒙路与青年路交汇处昆仑花园小区,该小区外西南角爱之康体检中心将医疗垃圾放置在小区内西南角,要求制止乱扔垃圾,请予以调查处理。
――根据国家卫计委、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文件,第四部分“加大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知道和监督力度”中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通过定期督导检查与不定期抽查,要做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全覆盖。”所以,医疗机构未规范化存储医疗废物,应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建议转市卫计委进行调查处理。
2、11月1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沂蒙路与成都路交汇金信荣城小区中间有一条臭水沟,市民表示气味难闻严重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该水沟是否在整治范围之内,请予以办理。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是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的单一职能临时机构,便于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推进工程建设,不代替市园林局行使法定职能。建议该工单依规转园林局办理。
3、11月2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金一路沂河桥底南岛欢迎您广告牌东临,此处有两个水泥墩用于排放污水,污水排放至沂河内污染水源,要求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是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的单一职能临时机构,便于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推进工程建设,不代替市园林局行使法定职能。建议该工单依规转园林局办理。
4、11月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金二路与平川路交汇处青龙河,近期水质有臭味,要求相关部门协调改善水质,请予以调查处理。
――青龙河属于城市内河,河道治理属于住建局,建议转住建局处理。
5、11月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沂州路与金源路交汇青龙河,近期河水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
――青龙河属于城市内河,河道治理属于住建部门职责,建议转住建局。
6、11月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市区,市民表示现家中有过期药品和查体影像,扔掷造成环境污染,要求落实告知过期药品和影像的回收单位,请予以办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的规定,举报人咨询的过期药品和影像片问题可向市卫计委咨询办理。建议转市卫计委。
6、11月9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北京路环球丹桂园小区,小区内南侧的河流内,有大量生活垃圾,市民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清理垃圾,请予以办理。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是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的单一职能临时机构,便于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推进工程建设,不代替市园林局行使法定职能。建议该工单依规转园林局办理。
7、11月16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南坊办事处黄白河路与康河路交汇处祥园小区A区,该小区1号楼两部电梯已全部产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要求物业尽快彻底维修或更换,请予以办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房地产行政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住户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合同提供相应服务,如物业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合同提供相应服务,由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单位进行查处。环保部门无相关事务管理权限。建议转房产局办理。
8、11月18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东南角月澜湾小区河流东侧,有人在此焚烧物品,排出的烟雾严重污染周围空气,要求环保局尽快制止该焚烧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
――关于垃圾焚烧问题: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9、11月25日,市民来电:市民向兰山区临西六路与育才路交汇兰山区车管所缴纳测尾气等费用210元,市民表示未测尾气,要求落实是否可以退还费用。请予以办理。
――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主管部门是交警部门,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能。建议该工单转交警部门办理。
10、11月28日,市民来电: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坊办事处柳青河西路与长沙路交汇处桥底,有管道向此处的柳青河排放污水,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
――市民反映为城市污水管网,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17)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20)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污水管网管理工作由城管执法局负责。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是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的专门负责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单一职能临时机构,便于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推进工程建设,不代替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行使法定职能。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城管执法局办理。
11、11月29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九路与果园路交汇处向东200米的不明单位工地,每天全天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要求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电话号码只对承办单位公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文件的规定,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该工单转城管局办理。
12、11月30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鼎峰新立方小区1号楼1单元门前开设一家蜀大侠火锅店,该火锅店经营时气味难闻,距离居民区较近,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制止传出气味,请予以调查处理。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城管局负责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问题。建议该工单转城管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