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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5
这次到安徽考察,专程来到小岗村,目的是看一看小岗村发展变化,听一听大家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看了你们村的小麦连片种植基地,绿油油的麦苗长势喜人。看到村民们住上了新房子,用上了自来水,家里通上了宽带,公共服务进入社区,生活环境干净整洁,说明小岗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感到特别高兴。
刚才,几位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不论是谈情况、谈问题、谈感受、谈体会,还是谈意见、谈建议,讲得都很好,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想就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些问题谈点看法。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国改革是从农村起步的。小岗村是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当年,18户农民率先发起了大包干。形象地说,就是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就是自己的。这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契合农业生产特点,兼顾了国家、集体、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受到广大农民欢迎。
党中央对广大农民实践创造给予了充分肯定,及时总结来自基层的改革实践,形成指导全局的方针政策,引导和推动农村改革不断向前发展。在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成为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些巨大变化,使广大农民看到了走向富裕的光明前景,坚定了跟着中国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对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我们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蓝图,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我多次讲,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农,天下之大业也。”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因此,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深化城乡统筹,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不断抓出新的成效。
一、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党中央对深化农村改革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主持召开了23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直接涉及农村改革议题的就有8次。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些重大试点已在全国铺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把农村改革推向前进,为农村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不能动摇。这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政策要求,就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实现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保证,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我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
这是我国农村改革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更好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好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天下之势,以渐而成;天下之事,以积而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件大事,必须审慎稳妥推进。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建成现代农业。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改变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时间和条件,不可操之过急,很多问题要放在历史大进程中审视,一时看不清的不要急着去动。
我多次强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农民的土地不要随便动。农民失去土地,如果在城镇待不住,就容易引发大问题。这在历史上是有过深刻教训的。这是大历史,不是一时一刻可以看明白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深化农村改革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当前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三是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四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撑保护制度。五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六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
改变农业是“四化同步”短腿、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状况,根本途径是加快农村发展。要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3大任务,全力推动农村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发展水平,为广大农民谋取更多物质利益,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全面、不完整、不牢固的。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发展现代畜牧业、园艺业、水产业,发展高附加值、高品质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要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农业,强化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这些年,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很快。我到农村调研,在很多村子看到的多是老年人和小孩,年轻人不多,青壮年男性寥寥无几,留在农村的是“386199”部队。出去的不愿回乡干农活,留下的不安心搞农业,再过10年、20年,谁来种地?这的确不是杞人忧天!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要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促进农民增收,难点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在政策上,既要考虑如何保证粮食产量,也要考虑如何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实现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齐头并进,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大部分国土面积是农村,即使将来城镇化水平到了70%,还会有四五亿人生活在农村。为此,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宜居乡村。
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一些农村建了不少新房,但由于缺乏规划,显得比较杂乱,群众评论说这是“有新房没新村”。新农村建设要体现农村特点,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不要把乡情美景都弄没了,不要把乡村传统文化都搞丢了。
三、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农村改革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也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乡情千差万别,社会管理任务繁重。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是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这些民生事情办好。新增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要向农村倾斜,社会建设公共资源要向农村投放,基本公共服务要向农村延伸,城市社会服务力量要下乡支援农村,形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合力,努力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变农村许多地方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的脏乱差状况,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对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对邪教、外部势力干扰渗透活动要有效防范和打击。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守法用法意识,发挥好村规民约、村民民主协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三农”工作,多到农村去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广大农民贴心人。
农村党组织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我们常讲,“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给钱给物,还要建个好支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大培养青年党员力度,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搞好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把乡亲们的事情办好。
党的农村政策,最终要靠广大基层干部来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常年风里来雨里去,工作很辛苦,是推动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对他们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依靠、生活上要关心,引导他们为民服务、廉洁履职,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