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群团工作办公室、教育工作办公室,局直属各普通中小学:
为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的生态文明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鲁环发〔2018〕54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三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深化开展全市“小手拉大手 共筑碧水蓝天”行动,提高我市少年儿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保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各学校、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和教育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部门之间要加强对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拟参评学生需对照《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评80分及以上达到参评条件,准备支撑材料,填写《第三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见附件2)。
(二)规范材料报送。市直各学校、各县区根据“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规定的分配名额(共计80名)确定推荐人选。2020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支撑材料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由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筛选汇总后报送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市直学校材料直接报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
四、表彰命名
市争创“齐鲁环保小卫士”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直学校、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将被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和省教育厅联合授予“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荣誉称号。
联系人:季凌宇;
电 话:0539—7206125;
邮 箱:053912369@163.com
附件:1.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
2.第三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
3.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4.推荐小卫士信息汇总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临沂市委
临沂市教育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