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扫黑除恶“山东战役”为牵引,坚持高站位组织推动、高规格督导督查、高效率组织保障、高标准推进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截至7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9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85个、涉恶犯罪团伙669个,查扣涉案资产219.29亿余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092起。
今年以来,全省扫黑除恶工作主要是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抓了“六清”行动的推进落实。
强力推进“线索清仓”,一些重要线索查清完结。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线索核查工作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线索摸排广度、线索研判深度、落实核查力度上下功夫。省扫黑办研发线索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将专项斗争以来接收的4474条线索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了对线索全流程实时调度、动态掌控;制定了《关于开展“线索清仓”行动做好省市两级直接核查线索工作的实施方案》,厘清各地各部门职能定位,划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使线索清仓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目前,全国扫黑办转办线索470条已核查完结469条,完结率达99.79%;接收群众举报线索4474条已核查完结4205条,完结率93.99%。
强力推进“逃犯清零”,一些重点逃犯缉拿归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成立扫黑除恶追逃“清零”行动指挥部,对目标逃犯逐个建档、挂账督捕、列单销号。省、市、县三级联动,坚持“一把手”挂帅、“多警种”合成、“大数据”支撑,集中抓捕与规劝投案相结合,掀起强大追逃攻势。同时,各级公安机关抓住疫情防控对各类人员严格排查登记的有利时机,加大对目标逃犯的通缉力度,使一批逃犯落入法网。截至目前,全省73名重点目标逃犯已抓获55名,境内逃犯到案率88.1%,烟台、潍坊、泰安、威海、德州、聊城、滨州等7个市已率先完成逃犯清零任务。
强力推进“案件清结”,一些重大案件突破瓶颈。为克服疫情防控期间不利影响,政法各单位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展提讯、开庭、宣判工作,提高案件侦办审理质效。省扫黑办选定47件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健全落实公检法会商协调、专家攻关等机制,为推动大案要案快查快办提供保障。截止7月底,全省公安机关2019年12月31日前立案侦办的案件全部办结,侦查终结率达100%;全省检察机关3月31日前受理的存量案件154起已全部办结,存量案件提起公诉率达100%。
强力推进“伞网清除”,一些害群之马落入法网。坚持“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通过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重点案件会商研判、“签字背书”等机制,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排除干扰、循线深挖,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全省共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01起,处理10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3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强力推进“黑财清底”,一些不义之财收缴罚没。紧扣“黑恶犯罪组织是否与行业部门利益勾连、是否侵吞扶贫款等专项资金、是否在项目建设中克扣工资”等问题,积极协调建立由人民银行、证监、税务等部门参与的查控平台,充分汇集金融监管部门、政法机关和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全力推动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同时,持续深化打击涉黑洗钱犯罪专项行动,针对查扣资产不足100万的涉黑案件和查扣资产为零的涉恶案件,逐案成立资金核查小组,开展过筛式审核,全力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摧毁其经济基础。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黑恶案件中,判处财产刑146人,并处或单处罚金141人,判处罚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397.75万元,执行到位财产价值6851.92万元。
强力推进“行业清源”,一些乱点乱象清除根治。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把行业整治作为今年专项斗争的重要任务来抓,省扫黑办制发了《全省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全省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117份,紧盯治安秩序混乱的重点地区、黑恶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基层建设薄弱的重点环节,推动开展行业系统性专项治理35次,打掉了一批扰乱市场秩序、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为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