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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环境保护局2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5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按照《关于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回头看”行动的通知》(临环函〔2016〕222号)要求,市环保局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回头看”行动,共检查企业78家,其中5家完善了环保手续,60家落实了停产、停建措施,13家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停产措施。
一、13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企业检查情况
1、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武跃华;
项目名称:氨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2×6万千瓦汽轮机供热发电机组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2、山东史贝美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刘佃平;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复合肥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3、临沂诺干牧业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朱晓辉;
项目名称:万头生态奶牛养殖基地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4、兰陵县新兴镇王现广泡花碱厂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王现广;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泡花碱和1万吨硅胶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5、山东光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王希尧;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造纸项目和100吨/日碱回收工程;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6、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王金星;
项目名称:浸渍纸生产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7、临沂格莱瑞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张  晗;
项目名称:年产2万立方米多层胶合板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8、临沂山大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王召龙;
项目名称: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9、临沂市比尔森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夏稳根;
项目名称:年产家具纸、模板纸30万套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10、山东白龙轮胎有限公司
属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化树信;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套摩托车内外胎建设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11、莒南力源热电有限公司
属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梁明华;
项目名称:1×25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12、临沂鸿泰化工有限公司
属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苏国艳;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氨基乙酸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13、沂南县闽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属临沂双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属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陈新建;
项目名称:高炉余热发电项目;
整改要求:责令违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二、2016年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情况
2016年第四季度,市级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923.5万元,其中:经济区290万元、河东区280万元、罗庄区269万元、高新区262.5万元、兰陵县257.5万元、兰山区242.5万元、郯城县196万元、沂南县186万元、临沭县161.5万元、沂水县160.5万元、平邑县152.5万元、费县140万元、蒙阴县126万元、临港区111万元、莒南县88.5万元。
三、2月份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2017年1月1日,临沂市新修订的《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正式实施。2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10个断面超标,需缴纳生态补偿金335万元。其中: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氨氮超标0.89倍,总磷超标3.3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94万元;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氨氮超标0.36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18万元;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氨氮超标5.9倍,总磷超标1.2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100万元;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和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分别因氨氮超标0.9倍和氨氮超标0.97倍、总磷超标0.6倍,应分别缴纳生态补偿金45万元、78万元。
四、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涉煤焦油、废酸等环境违法犯罪百日集中专项行动
2月20日——5月31日,为进一步加强涉煤焦油、废酸等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遏制非法转移、贩卖、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煤焦油、废酸等环境违法案件多发态势,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涉煤焦油、废酸等环境违法犯罪百日集中专项行动。活动重点打击非法转移、收集、贮存、贩卖煤焦油、废酸等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煤焦油、废酸等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专项行动期间,社会各界可对相关问题和线索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69、110、7206196、8102338,举报电子邮箱:lywk12369@126.com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