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8起,已立案处罚28起。
1、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盛鑫石材厂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盛呈军;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已移交公安机关。
2、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杨洪朝;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拟移交公安机关。
3、平邑鑫亿达木制品加工厂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朱荣才;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拟移交公安机关。
4、临沂市兰山区友程板材加工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刘伯元;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5、临沂市兰山区俊坤塑料制品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胡全海;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6、山东东宇建陶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赵青梅;
违法行为: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
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市河东区和润饲料用油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李德国;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大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丁 宁;
违法行为: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
案;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山东美华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葛宝华;
违法行为: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临沂鑫合涂料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王小龙;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
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临沂欣亮混凝土有限公司
属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姜常贵;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
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山东吉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属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白桂飞;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13、山东达冠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张健雄;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
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山东炳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步占岭;
违法行为: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王德举(李庄镇德举家具厂)
属 地:郯城县;
负 责 人:王德举;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
动,未按规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兰陵鲁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赵思瑞;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沂水县玉康餐具消毒配送中心
属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张世清;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沂水兴泉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赵 锋;
违法行为: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9、沂南县龙腾硅砂有限公司
属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王东雷;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
设,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沂南县昊源硅砂有限公司
属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朱作涛;
违法行为: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1、新泰六和养殖有限公司平邑分公司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程好良;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22、临沂富丽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高秀华;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和检测规范设置监测平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3、临沂凯璞家具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顾 华;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
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4、蒙阴县润恒保温材料厂:
属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陈 诚;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
动,未按规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5、蒙阴兴军制线有限公司
属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戚兴军;
违法行为: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26、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属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张守民;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27、莒南六和养殖有限公司
属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吉崇星;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8、山东宝通肥业有限公司
属 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陈 玉;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气态污
染物的排放;未按规定建设监测平台和永久
性采样孔;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
款。
二、省环保厅督巡查组来临沂督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1月9日,山东省环保厅督巡查组来我市开展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巡查工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安出席座谈会。在召开的座谈会上,督巡查组听取了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如下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临沂市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摸清本区域污染源底数和“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数量,对部署不及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的地区,严肃追究责任。(二)加快治污工作进度。全市动员、强力攻坚,加快解决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临沂市工业企业量多面广,物流行业发达,重型柴油运输车多,要抓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大宗货物错峰运输等工作,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一次重污染能把全年的成果拉回去好几个百分点,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核查用电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等方式,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四)坚决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第三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提前做好与第四阶段标准的衔接,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产、停产。
11月2日,我市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主要通报1-10月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查摆问题,安排部署下步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地表水方面:1-10月份,经考核,我市13个国省控河流断面,9个断面水质为优良(Ⅰ-Ⅲ类),优良率为69.2%,超出2020年考核目标26.4个百分点,已提前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
饮用水水源地方面:截至10月份,云蒙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数据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16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兰陵县西苑水厂受地质因素影响总硬度处于达标边缘外,其余15个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标。
黑臭水体方面:截至10月份,全市16条24段黑臭水体中,12段已基本消除黑臭,总体完成率为50%(我市2017年任务目标完成率为60%),低于全省平均完成率64.8%。
四、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9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7个断面超标,需缴纳生态补偿金217万元。分别是: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