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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环境保护局2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2
2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已立案处罚19起。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远中塑业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曹雪莉;
违法行为: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并移交公安机关。
2、临沂市屹瑶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张志刚;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3、临沂市兰山区冠利板材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李守来;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4、临沂市盛腾百洁布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闫金彬;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5、临沂奥星化工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陈子彦;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许来永;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业帅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叶静娟;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8、临沂跃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徐忠连;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9、临沂广礼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属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王荣超;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10、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属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梁  波;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11、临沂市九坊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高存怀;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郯城北城医院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于广明;
违法行为: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装置使用活动;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
13、山东贯虹门业有限公司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李保岭;
违法行为:暂时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场
所;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金银高;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5、兰陵县卓艺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张远奎;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6、沂水鑫兴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
法人代表:包  园;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沂水亿龙矿业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李庆举;
违法行为: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
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平邑县盛磊圆柱板厂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魏丕彦;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9、平邑县鑫鼎古瓦有限公司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王朝水;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二、1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1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临港区(6.87),最差的是罗庄区(8.61) 。9个县区同比改善,依次为沂南县、沂水县、高新区、罗庄区、兰山区、临沭县、费县、兰陵县、平邑县,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沂南县(20.9%)。6个县区恶化,依次为蒙阴县、河东区、郯城县、经开区、临港区、莒南县,恶化幅度最大的是莒南县(-2.4%)。
三、临沂市组织收听收看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视频会议
2月11日,山东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视频会议。临沂市委书记王玉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市政协主席徐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昌,市委副书记张宏伟等市领导在临沂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议强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必须站位要高、措施要实、责任要明、效果要好。要坚持问题导向,既治标、又治本,既抓表层、又抓深层,拿出切实管用的硬招实招,做到立行立改、不贰过。要依法依规抓整改,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环保政策,严格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止已关停产能死灰复燃。要全盘统筹抓整改,煤炭压减要与火电、电解铝、钢铁等行业违规产能处理统筹考虑,打好整改工作组合拳。要分类施策抓整改,坚持疏堵结合、长短结合、刚性与温度结合,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规范的规范,科学合理制定落实整改措施,防止问题整改简单化、“一刀切”。要标本兼治抓整改,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全域治理的规划体系、党政主导的责任体系、全面覆盖的监管体系、多方投入的保障体系、长效常态的管理体系,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的支持力度,既补齐短板、又加固底板,努力实现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
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结表彰大会召开
2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2017年工作。会上,对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先进乡镇、先进企业进行了表彰,动员全市上下比学赶超、加压奋进,打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主动仗。我局荣获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二等奖、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三引一促”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会议同时对2017年度全市环保攻坚工作先进县区进行表彰,一等奖(1个)郯城县,二等奖(3个)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南县、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等奖(5个)兰山区、费县、罗庄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平邑县。
五、新修订的《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0日正式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总体部署、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43号)有关规定,对原《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6〕16号)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调整了生态补偿系数,增加了考核指标,修改了暂行办法实施期限。
六、2018年2月第一批临沂市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办理情况
为及时有效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突出问题,把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环境诉求解决机制常态化,山东省特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环保督察热线设在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将举报案件向涉及的市或省直部门(单位)转办。截止2月23日,我市已接到2018年2月份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信访件10件,目前已办理完成4件,均已在临沂市政府网站公示。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