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10月31日起我省开始发生一次重污染过程。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2019年10月31日0时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0月3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做好以下工作:
1、健康防护提示。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3、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按照2019年最新修订的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工地作业及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落实各项车辆限行措施,主城区4个检查点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限行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县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19〕96号)职责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将组织对各县区和各专班此次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请严格执行。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