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8

按照《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部署要求,现对我局牵头整改的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的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718日至2025731,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秸秆焚烧禁而不止。督察组在河东区、郯城县等县区发现多处焚烧秸秆火点。

二、整改目标

夏收、秋收禁烧期间,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监督管控。市级在禁烧期间采用卫星遥感对河东、郯城等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监测秸秆焚烧情况,对遥感监测发现的火点信息及时通报并组织县区应急处置。

(二)加强指导帮扶。夏收、秋收禁烧期间,市级成立专项工作组指导帮扶县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秸秆焚烧禁而不止现象。

(三)开展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大力推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有序离田。

(四)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省级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网络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禁烧管控。以市环委办名义转发省环委办《关于做好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通知》的通知,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召开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有效防范秸秆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根据省环委办《关于2024年夏季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通报》《关于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通报》,我市秸秆禁烧管控成效良好。

(二)健全监督措施。夏收、秋收禁烧期间,市级建立健全遥感监测与日常监管、巡查互为补充的“人防+技防”禁烧管控体系,采用卫星遥感对河东、郯城等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监测秸秆焚烧情况,对发现的火点信息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和应急处置;市级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级干部带队指导帮扶县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督促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综合利用。印发《临沂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争取上级资金2400万元,建设郯城县、费县、临沭县3个国家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因地制宜打造轻简化堆肥还田模式、畜()---(菜、茶、粮)模式、化肥农药减量生态循环模式、秸秆(果木枝条)-食用菌-有机肥模式、稻渔立体种养模式、种养加全链条循环利用模式等6种技术模式,探索生物肥料、生物能源、新型饲料、基料转化和原料转换等秸秆综合利用“五化”方式。

(四)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省级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要求,各县区建立了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和责任体系,压实了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将秸秆焚烧污染环境、损害健康、引发火灾等危害宣传到位,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守法意识、环保意识。

五、验收意见

经现场核查,省级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实现了整改目标,达到了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2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