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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12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办字〔2024〕44号)要求,现对我局牵头整改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的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差距。有关职能部门未按《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要求,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牵头事项和事项清单

二、整改目标

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牵头事项和事项清单。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年底前,全市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要求,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牵头事项和事项清单。

(二)以督察反馈的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各级各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年年底前,全市15个职能部门已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牵头事项和事项清单。

(二)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已完成2024年度督查,形成了总体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8727551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