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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04

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办字〔2024〕44号)要求,现对我局牵头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规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沂河新区临沂金耐动力有限公司毒性污泥未纳入危废库存放。莒南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9000余吨飞灰违规暂存于企业厂房。兰陵县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液体危险废物超量贮存。沂南县东奥机动车拆解公司废电路板未按照危废管理且去向不明。督察期间,共检查铝冶炼及压延加工、危险废物处理等涉危险废物企业25家,普遍存在危废管理台账不健全、贮存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三、整改措施

(一)沂河新区责令临沂金耐动力有限公司将毒性污泥纳入危废库存放,并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将毒性污泥按照危废管理标准开展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莒南县责令莒南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制定飞灰处置计划,安全处置暂存9000余吨飞灰;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制定超量贮存的液体危险废物处置计划,处置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停止其经营活动;沂南县责令沂南东奥机动车拆解公司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二)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重点选取铝冶炼及压延加工、危险废物处理、汽车拆解行业,紧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台账企业,规范危废贮存库建设并完善标识制度。

(三)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四、完成情况

(一)沂河新区责令临沂金耐动力有限公司将毒性污泥纳入危废库存放,并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将毒性污泥按照危废管理标准开展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的全过程监管;莒南县已于2024年12月15日完成源泰家具厂仓库暂存飞灰安全转移、规范 填埋,共计12296.04吨;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制定超量贮存的液体危险废物处置计划,已于2024年8月9日处置完成;沂南县责令沂南东奥机动车拆解公司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二)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印发《2024年临沂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实施方案》,2024年市级共评估148家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9.2%。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强化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保持危废监管的高压态势,2024年,共侦办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0起。

五、验收意见

2025年6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认为该项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