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贯彻落实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部署要求,现对我局牵头整改的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5)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对垂改后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重视不够。截至目前,9个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中有6个不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环境管理、执法监管等工作只能依靠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全市执法人员严重匮乏,日常执法监管疲于应付。
二、整改目标
提升各县生态环境分局监测能力,完成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力量持续提升。
三、完成情况
强化执法力量建设。2023年以来,共新增执法大队人员82名,其中,新招录(聘)人员38名,自自然资源执法支队转隶54名。2025年计划新招录(聘)执法大队人员6名。强化素质能力提升。印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专题研讨班、专家辅导讲座等专题培训10余次,并已建成临沂市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多次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执法活动,环境管理、执法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规范县级环境监测能力。截至2023年10月,九县环境监控中心均已完成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获得了CMA资质认定证书。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反馈。
联系电话:720611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